中新网3月7日电 昨日,沈阳市纪委通报了该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副主任马文忠等8起违纪违法案件。据辽宁法制报报道,去年,沈阳市共立案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88人。
马文忠严重失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案:沈阳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副主任马文忠(正局级),于2000年8月代表沈阳化工集团在与某民营企业以资产置换方式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沈阳化工集团数亿元国有资产损失风险。马文忠的上述行为构成严重失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祝耀先贪污、收受贿赂案:沈阳市社会保险总公司原党委书记祝耀先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公司公款4.5855万元,用于交付应由自己承担的房改款、个人住宅物业管理费及排污费。此外,祝耀先还收受贿赂16.9万元和各种礼金合计人民币21.29万元。祝耀先贪污、收受贿赂和礼金共计人民币42.7755万元。司法机关正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徐殿玺等4人收受贿赂案: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徐殿玺借出国之机,从法院“小金库”中贪污人民币2.28万元。该院原副院长杨云松先后11次收受贿赂人民币13.7万元、美元1.4万元;杨云松还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非法获利30万元。该院执行庭原庭长刘童在执行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利,先后5次收受贿赂3.7万元。该院八一法庭原庭长杨昊先后6次收受贿赂2.3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640元的男式天王表1块。上述4人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韩文娟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收受贿赂、贪污公款案:辽中县人民法院原院长韩文娟,违反规定将不具备或基本不具备公务员条件的9名干部子女或熟人请托的人员正式录用为工作人员。指使该院财会人员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手段,或以私分公款的形式贪污公款25万元。韩文娟涉嫌违法犯罪总金额达31.8万元,现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瑛、付佩军、赵惠野收受贿赂案:沈阳市沈河区原区长助理、五爱市场工商管理处原党委书记、主任王瑛,先后8次收受他人贿赂8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已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市场工商管理处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五爱集团原总经理付佩军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司法机关已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沈阳市沈河区五爱市场工商管理处原副主任赵惠野,在任职期间先后5次收取他人贿赂8万元。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牛英凯等15人涉嫌侵占公款、受贿、行贿、偷漏税款案:于洪信用社原主任牛英凯,原主任刘威,副主任白淑华,于洪信用社营业部主任毕立明等15人涉嫌侵占、受贿、行贿、偷税等违纪违法问题。其中牛英凯等5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人员正在调查处理中。
孙传家等5名村干部涉嫌诈骗、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案:沈阳市于洪区于洪乡张士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孙传家等5名村干部,于1994年初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该村土地中,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地上物补偿费160万元,由部分村干部私分。孙传家等5人已构成涉嫌诈骗、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犯罪,现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王玉荣弄虚作假为其子办理假军籍案:沈阳市自来水供水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经理王玉荣,将假档案交给市退伍军人安置办。不久将其子人事关系落在市自来水总公司待分配。2001年9月,王玉荣将其子调入沈阳水业有限公司八水厂工作。鉴于王玉荣另有其它问题正在深入调查中,待调查结束后一并处理。(孟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