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贪污、受贿案的部分罚没物品,从昨日(6日)上午开始在成都饭店蜀乐宫举行拍卖前的预展。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该批物品的预展将持续三天,本月9日由成都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据悉,此次拍卖权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授予的,这在成都市类似拍卖事件中还是第一次。
由于拍卖公司将起拍价平均下调了20%到30%,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参观。在展出现场看到,人们最关注的是李的3处房产(2处家居,1处商用)和一辆富康车。
据较早前报道,此次拍卖的赃物除李玉书为其情人购置的两套高档住房、一套临街商铺和一辆白色富康轿车外,还有两支瑞士原装的劳力士手表、东芝手提式电脑、电视机、空调、红木沙发、书柜、花瓶等,甚至席梦思床垫、钢架床、名人字画也在拍卖之列,其中估价最低的是茶几、微波炉等。
据介绍,李玉书为其情妇购置的两套在“百花芳邻”小区内的住房,当时并没有特意装修,房产商早已将房间装修得花团锦簇,只等新房主随时入住。
新闻背景:乐山“巨贪”李玉书
收受巨额贿赂
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5月至2001年4月,李玉书在担任四川省乐山市交通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之便,索要和收受现金816万园、凌志IS200型轿车和马自达轿车各一辆、劳力士手表2支,以上钱物共计893万元。
数罪并罚判死刑
2001年12月4日,李玉书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收审。2002年1月1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李玉书死刑;以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玉书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2年7月11日,四川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玉书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