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2002年秋,国务院挥刀扬剑,一举砍掉789个行政审批项目。全国各地也纷纷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人民日报旗下的《时代潮》杂志刊登文章,认为这一政府行为是中国政府的“自我革命”。
在去年的“两会”上,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一位全国政协委员谈起这一焦点,用上述形象的语言表达了当前行政审批制度的弊端和改革的方向。
转眼一年过去了。人们欣喜地看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正在加大。2002年10月16日,国务院对外公布取消第一批789个行政审批项目,标志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行政审批权是行政权的一种,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职权的具体体现。行政审批作为政府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不可缺少的。可以说,有政府就有行政审批,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因为只要存在资源的稀缺性,行政审批就不可或缺;而且市场并非是万能的,合法有效的行政审批行为,在客观上有利于政府加强宏观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公共利益。
然而中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是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与国外市场经济背景下形成的政府管理和行政审批有很大不同。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按行政权力分条和分级“切块”管理,根据计划,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对社会其他方面的管理也通常采用审批制,大事小事都得审批。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以后,现行审批制度的弊端日益明显。
文章说,审批行为不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办事不透明,搞“暗箱操作”所带来的弊端和危害。在许多情况下,审批人员是根据经验、习惯、感觉、关系好坏乃至领导的“招呼”来决定是否批准的,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这就导致手中握有审批权的部门,把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助长一些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利用手中权力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近年来人们反映强烈的“神仙(部门)打架,群众遭殃”,即各部门为抢夺审批权、维护部门小团体利益而争相出文件立规章的现象,根源就在于有些政府部门为了既得利益,抓住权力不放,甚至使行政审批成了行业垄断、部门垄断、地方保护的工具。
国务院对行政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特别提出了“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五大原则。有学者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怎样才算改得合理,提出这样一个形象的说法:“不要越位,不要缺位,不要扰民。”也就是说,该政府管的就一定要管好,该市场管的政府就一定要退出,行政审批的手续、程序越简单越好。
近两年来,从国务院到地方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如火如荼地展开,并取得了初步成果。到目前为止,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对省一级政府部门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一些地方已着手进行第二轮、第三轮改革,将改革延伸到了地(市)、县一级。
然而,在某些地方,尽管减少审批项目的“数字”惊人,但人们却并没有感受到办事更加方便和透明,仍不时有一些“公章旅行”、权力部门利用审批权乱收费乱摊派的消息见诸报端。原因何在?
有关部门曾在西部地区对此进行过调查,发现不少在改革中削减的审批项目,是做了表面文章。有的是数字含有“水分”:某省财政厅自报取消了14个审批事项,其中有企业申请用车、购车、购移动电话、购空调等7项,而这7项甚至更多项,却合并成了“社会集团购买力”一项,数字少了,本质上却审批得更多了。还有的是做“技术处理”、“舍卒保帅”:或把本不属行政审批的管理事项拿来充数;或把一个大项分拆成几个小项增加削减数目;或只取消一些吃力不讨好的皮毛项目,而把与部门利益攸关的项目攥住不放;或取消不收费项目,力保收费项目;等等。
也有一些地方对削减审批项目动了真格的。但是因为目前有关设置行政审批的范围、权限、程序没有界定,甚至一个乡镇政府就能发文设置行政审批,所以一方面在大张旗鼓地取消审批项目,另一方面却有一些部门和地方利用“加强管理”的借口在悄悄地增长新的审批项目……
文章指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本质上是政府机关的一场自我变革、自我完善,是为建立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而破旧立新的一项艰巨工程。这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公共权力的再分配,涉及到部门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在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已经进行了9次审批制度改革,中央政府的审批事项才从18000项下降到目前的3000多项。这说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定要与市场发育程度和市场承受能力结合起来,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走渐进式改革之路,一步一步扎实推进。(崔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