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8日电 新的北京市《公共厕所设计建设标准》目前已正式提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获批后将作为地方标准在北京市推广实施,与1987年颁布的旧的标准相比,新标准更加“人性化”。
据北京晨报报道,新标准将解决普遍存在的女性上厕所难的问题,在厕位安排上由原来的“重男轻女”改为“重女轻男”。由于女性上厕所时间一般比男性长,新标准对男、女蹲、坐、站位设置比例作了调整,由原来的1:1至3:2调整为2:3至1:1,以解决近年来女性上厕所排队的问题。
标准还新增加了有关残疾人使用公厕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对轮椅的宽度作了新的要求:由原来的0.66米改为0.90米。新增加了残疾人小便器设置的要求。
另外,增加了平面布置的要求,提出大便间、小便间、盥洗室分室设置的要求;新增了大便器在厕间内安装位置的要求。
北京市市政管委环卫设施处的有关人士说,到2006年,北京要实现“行人可在5至10分钟内找到厕所”的公厕规划布局。
同时,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已修改,待北京市政府签发后将重新出台,届时1989年发布的《北京市公共厕所管理暂行办法》将废止。
新办法明确规定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资公厕建设与改造,按照有关规定由社会出资建设的公厕可以实行有偿服务。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的公厕则实行免费服务。(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