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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市施行“民意否决”44名拟提干部被淘汰

2003年03月21日 09:14

  中新网3月21日电 吉林省白城市委采取群众无记名投票“民意否决”的办法,将提拔任用副县(处)级干部的决定权交给群众。2002年4月以来,全市共对464名拟提拔的干部实行群众投票,其中有44人因群众支持票未过半数而被否决。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白城是吉林省的一个地级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该市副县(处)级干部的提拔任用权属于市委。2002年4月29日,白城市在总结以往干部任用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发布市委第15号文件,提出了《对拟提拔副县(处)级领导干部实施“民意否决”的意见》。

  所谓“民意否决”,就是在提拔干部的过程中,对被有关单位和人员推荐出来的拟提拔人选,依照“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由市委组织部门组织群众对其进行民意测评。测评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者可以表明对拟提拔人的赞同、反对或者弃权意见。如果拟提拔人所得赞同票未过半数,则不得被提拔。

  白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孙佳学告诉记者,对于拟提拔为县级领导的人员,测评范围包括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县直部门负责人、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对拟提拔为市直部门领导的人员,则在部门全体干部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中进行测评。该制度实行近1年来,市委组织部门共组织了60多场民主测评。

  为了防范拟提拔人员拉选票,市委一方面制订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另一方面,在民意测评过程中采用特殊办法,往往在测评前几个小时通知测评单位,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测评结果。

  白城市委还将“民意否决”制度延伸到对领导干部的试用期考核和正常管理,即对新提拔的干部试用一年期满后,由群众再次进行民意测评。如果群众满意度达不到三分之二并经考查不称职,即免去试任职务。该制度已使全市34名领导干部被免职或待岗。

  刚刚被提拔为团市委副书记的常立新告诉记者,当时有10多人竞争这一职位,但在群众测评中他获得了较高的支持率。常立新说:“‘民意否决’让我切身体会到民意的重要性。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不仅要对上负责,更要对下负责。”

  孙佳学告诉记者,“民意否决”制度实行一段时间后,“找我说情的人少了,因为他们都知道,如果过不了民意关,怎么说也不管用。”

  据了解,“民意否决”制目前已推广到白城市各县乡镇科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上。(陈杰人)


 
编辑:叶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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