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4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为骗取1000万元巨额的保险金,一名被当地群众公认为“女强人”的萧某,竟然铤而走险唆使他人纵火烧自己的货物,终究未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白云区“竹料镇‘2·12’纵火骗保案”公开宣布执行逮捕大会上获悉的。
诈骗千万保金不惜纵火
经警方查明,萧丽华、何允忠、李德荣在2002年11月27日经过合谋,通过提高货物价值的方式,为萧丽华存放于白云区竹料街红旗村一仓库内不足人民币20万元的货物(实为过期失效化妆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越秀支公司投保一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产保险。今年2月12日凌晨1时许,何允忠在萧丽华的指使下携带工业酒精到上述仓库内纵火焚烧货物,引致火灾。同日,萧丽华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越秀支公司申请索赔保险金额人民币约990万元。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防火科李亦斌副科长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竹料镇‘2·12’纵火骗保案”是由红旗村的目击者报案的。由于现场较为偏僻,消防人员用了近一个小时才将火势控制。当天下午,萧丽华等人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人民币约990万元,警方发现该案件的疑点丛生,所以随即对事主萧丽华进行了刑事拘留。
上述3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特别巨大,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8条,涉嫌保险诈骗罪,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广州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萧丽华、何允忠、李德荣执行逮捕。费率相差过大易滋生犯罪
一名熟悉萧丽华的竹料镇村民表示,她在当地村民的眼中是个能通天的女人,头脑灵活,处事泼辣,做事不择手段。
在本案当中,犯罪嫌疑人萧丽华以1万元保金投保了一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产保险,两者之间的比例是千分之一。昨天记者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越秀支公司的一名业务员进行相关咨询。记者假设在广州有一个化妆品仓库,内有价值10万元的货物,想用1万元人民币的保金投保一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财产保险,行不行?该业务员回答称按照一般情况是不允许的,但也不完全是这样,按照性质风险其费率可以有不同的计算标准。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有关人士在公开宣布执行逮捕大会结束后说,该案涉及的金额巨大,在广州市还是首次发生。案件虽未能逃出警员们的“火眼金睛”,但它暴露出一些行业弊端:1万元投保1000万元,易滋生犯罪引发社会动荡,希望有关方面能够给予关注。
案件疑点
燃烧程度相差过大
疑点一:李亦斌副科长指着火灾现场上方的横梁告诉记者,离起火点较近的墙壁与较远的墙壁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表面痕迹”,这是因为起火点较近的墙壁受到了猛烈的燃烧,外表白花花的批荡大面积脱落,而较远的墙壁则未出现这样的情况。
起火点有三个之多
疑点二:再来看地面上的情况,正常情况下的起火点只有一个,但是从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起火点不仅仅是一个,而是三个之多,空气中还弥漫着浓厚的汽油味。尽管离案发已近50天,记者仍在现场看见水泥地板上出现了三个坑,坑内的积水面上在阳光照射下还漂浮着汽油,防火专家指出这是纵火者用汽油浇在货物上,引起化妆品与地板水泥发生爆炸。
过期化妆品为何投保千万
疑点三:萧丽华自报货物价值15万元,实际的估价仅为8万元,但为何要投保一份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产保险,而且是不知名的化妆品牌,包括羊胎素、洗面奶盒装、支装的过期或即将过期失效的化妆品,仓库设在偏僻的郊区,连个看门的人都没有,防盗设施极差。(刘妍蔡益华谭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