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9日电 4月8日,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潘广田涉嫌受贿157万余元一案,由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齐鲁晚报报道,这是建国以来审理的山东省最高级别官员的受贿案。
潘广田生于1945年12月20日,济南人,高中文化。因涉嫌受贿罪于2002年3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2日被依法逮捕。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2年5月至2001年10月间,潘广田利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商业信贷处处长、工商信贷处处长、计划处处长、副行长以及山东省工商联合会会长、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企业、个人解决贷款规模、审批贷款项目、推荐贷款等谋取利益,共非法收受11个个人和单位送的财物,包括现金、笔记本电脑、贵重物品等,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576806·10元。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事实,潘广田在法庭上大多都予以承认,只是对个别情况加以说明。潘广田的辩护人认为,潘广田属于收受型受贿,不存在索贿情节,其受贿行为没有给国家和金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潘广田还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已经退赃,希望法院能够考虑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潘广田的悔恨之情溢于言表:“我今天的心情可以用‘悔恨不已’四个字来概括。”他说,“我对不起妻子孩子,对不起组织培养。我有很好的收入,有公车,有公费医疗,生活可以说早已达到小康。为什么会犯罪?我反思认为,都是随着权力增大,忽视政治学习,放松思想改造,私欲膨胀的结果。而现在职务没有了,工资没有了,公车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还失去了自由。我想奉劝那些像我这样的人,有人给你送钱那不是钱,是定时炸弹,不知道哪个环节出问题就会爆炸了。”
此案将由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