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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规定医院非典型肺炎病区消毒处理方案

2003年04月12日 15:39

  非典型肺炎病区怎样进行消毒处理?卫生部日前制定《医院消毒隔离工作指南(试行)》作出规定。

  (1)空气消毒:

  非典型肺炎病房的空气消毒处理。需要定期消毒的有隔离病房、放射科机房、病区值班室、更衣室、配餐室、病人电梯间、门诊候诊室、病区走廊等。病房有人的情况下,强调病房的通风,特别是强调自然风的通风对流,保持室内空气与室外空气的交换,自然通风不良则必须安装足够的通风设施(排气扇)。可用乳酸加热熏蒸消毒,每天上、下午各消毒1次,按规定将乳酸溶于适量水中,加热蒸发,使乳酸细雾散于空气中;病房无人的情况下,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每次不少于1小时,每天2至3次。

  收治非典型肺炎病人的ICU病房必须专用,不能收治其他病人。

  (2)地面和物体表面消毒:

  病房、走廊、检查室、X光室、B超室、检验室、治疗室、医护人员办公室等场所地面要湿式拖扫,可用0.1%过氧乙酸拖地或0.2%至0.5%过氧乙酸喷洒或1000mg/L至20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拖地)。

  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门把手、病历夹等可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消毒。

  病房门口、病区出入口可放置浸有2000mg/L有效氯的脚垫,不定时补充喷洒消毒液,保持脚垫湿润。(来源:新华网作者;记者朱玉、田雨)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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