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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涉三地企业纠纷 广州扣押马来西亚博爱号货轮

2003年05月12日 16:40

  中新社广州五月十二日电(唐贵江 胡后波)广州海事法院五月十二日透露,由于牵涉到中国内地、香港和马来西亚三地企业的违约纠纷,马来西亚籍“博爱”号货轮被该法院依法扣押,该案涉及金额达人民币两千多万元。

  据悉,今年三月,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有限公司从泰国采购一万九千六百多吨钢材,转卖给中国内地的三家公司。按当时国际行情,这批钢材价值人民币两千余万元。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国际航运公司达成协议,委托该公司“博爱”号货轮承运。起点是泰国斑沙番港,卸货港分别为中国张家港、常熟、日照和黄埔港。

  按照合同约定,装货完毕船舶起航日期应为二00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货船快到日照港时,中国内地一公司怀疑装货时间有误,于是向泰国斑沙番港调查。港口纪录表明上述船舶装货完毕时间是四月四日。这段时间国际钢材价格波动很大,这批钢材运到中国港口后与装货时比,估计价格已下降了三分之一左右。中国内地的公司认为供货方违背合同规定的时间,纠纷由此而起。

  为了进一步弄清情况,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公司于四月二十八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证据保全申请。听闻风声,“博爱”轮没等卸货即悄悄绕过日照港,直接驶向广州的黄埔港。该香港公司遂委托律师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轮扣押。

  “博爱”轮于五月十日下午五点进入黄埔港,广州海事法院的法官们依法登船执行任务。菲律宾籍雇佣船长受船东指示,以船东聘请的香港律师未到为由不予配合。法院依法对船长实行留置送达,并张贴了扣押船舶命令。

  目前,该货轮由当地边防部门上船监管,广州海事法院正在等船东聘请的律师到达后,再根据有关记录核对证据,查清装货时间。估计此案很可能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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