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4日电 山东省政协原副主席、山东省工商联合会原会长潘广田特大受贿案已于4月23日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潘广田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人民日报今天(14日)刊文,讲述潘广田受贿案侦查的经过。
突击调查24小时查清问题
2002年1月11日下午,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突然接到报告: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在查办济南一家公司经理张某某涉嫌受贿案时,发现了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会长潘广田涉嫌受贿10万元的线索。山东省检察院有关领导立即向省委主要领导同志作了汇报。省委领导指示,反腐败是中共中央的部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严格按法律办事。
山东省检察院连夜组织2名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对已有线索进行全面调查。经过一夜辛勤的工作,终于在1月12日凌晨5时查清了潘广田受贿10.2万元的详细过程。根据有关规定,潘广田的犯罪问题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管辖,省反贪局局长董以志与一名办案人员带着给高检的报告和有关材料,当晚坐上了开往北京的火车。从发现线索、初查,到向省委汇报、坐上北上的火车,时间不到24小时!
2002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根据山东省检察院多年来成功查办多起大要案的经验,指定由山东省检察院直接查办潘广田案。3月29日,山东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主持成立了“3·29”专案组,亲任指挥,分管反贪工作的副检察长李少华任副指挥。
2002年4月12日,潘广田被依法逮捕。
执法有情化抵触为认罪服法
潘广田归案后抵触情绪很大,他多次说:“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得是,为什么要抓我?我想不通,不想活了。”
潘广田37岁结婚,40岁才有了惟一的女儿。入狱后,他担心妻子受不了惊吓,精神承受不了压力;他也担心自己出了事,正面临高考的女儿受到刺激考不上大学———那岂不是害了女儿?!
办案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山东省检察院领导作了汇报。检察长国家森当即指示:“潘广田犯罪是他个人的事,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因潘广田出了事耽误孩子的前途。”
为了不影响孩子的学习,只要了解到潘广田的女儿在家,办案人员就不去取证或扣押物品。有时进了门,发现孩子在家,办案人员不露声色,打个招呼马上就走。
检察院的做法让潘广田的妻子、女儿非常感动。她们给潘广田写信讲了这些事。潘广田看信后放声大哭。他彻底打消了畏罪心理、抵触心理和侥幸心理,开始交代重大问题。
潘广田流着眼泪说:“我认罪服法,无论现在还是到了法庭上,我决不翻供。”
有理有节攻堡垒千方百计
潘广田案件的行贿人大多数是各地的民营企业家,潘广田案发后,很多行贿人担心自己的企业受影响,找各种理由不出面作证;有的行贿人接到检察院送达的讯问通知书,拒不到当地检察院接受讯问;也有的见了办案人员态度蛮横无理。办案人员为了大局,始终彬彬有礼。
为了减少一些人的回避心理,办案人员去企业调查一律穿便装;找企业负责人取证,能在业余时间找的不在上班时间找;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民主人士作证的,作证时间、地点由他们决定。
办案人员的真诚感动了每一个证人。淄博市某区村支部书记兼村办企业负责人李某,在接受讯问时,坚持说和潘广田没有任何钱物交往,借故离开后,再也不露面。办案人员2次深夜12点去他家堵他,每次表现得都很克制。
看到检察机关的诚意,李某觉得自己做得过分了,终于如实作了证。在找卢某调查取证期间,办案人员了解到全国工商联要在威海开会,卢某需要到会,便马上让卢某先去开会,开完会再交代案件问题。卢某大为感动,开完会后主动找到检察机关谈清了相关问题。(记者: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