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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宪政的要求 学者呼吁建立中国违宪审查机制

2003年05月21日 06:30

  中新网5月21日电 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部门昨天透露,三位青年法学博士以公民名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的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法律审查的建议书,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已经收悉,并且按照《立法法》相关规定,正在办理当中。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建议书提交人是三位今年同为30岁的法学博士,他们是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的俞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滕彪、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的许志永,三人都是去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广州孙志刚案件的发生,直接引发了他们对我国《收容遣送办法》的法律思考。

  他们认为,《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中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三位普通公民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法律审查建议书的举动,引起了立法机关及有关法律专家学者的极大关注。

  有专家称,和一般的公民向人大常委会提出制定、修改法律的建议不同,这份公民建议书非同寻常之处在于,是公民依照《立法法》规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举动。这份薄薄的公民建议书,首次以民间的形式启动了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违宪审查权的程序。

  宪法学专家认为,三位法学博士的举动为建立中国违宪审查机制提出了新课题。专家们指出,由于社会和法制的发展,宪法实施问题非常迫切地摆到我们面前。推进宪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实施应成为实现宪政的现实要求。(崔丽)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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