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1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20日公布七项货币信贷措施,全力支持抗非典,降低非典对经济的不利影响。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地区、企业和个人将获得贴息贷款、较低贷款利率等强有力货币信贷政策支持。
措施将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实施适当信贷倾斜。受非典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县,各金融机构可适当调整当地分支机构的贷款规模、存贷比例和相关绩效考核指标限制;对民航、旅游、商贸等受非典影响较大的行业积极发放财政贴息贷款;对部分有市场但因非典影响,经营暂时萎缩、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的企业,商业银行将积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适当下浮贷款利率;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
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各金融机构将积极支持企业开发、生产和销售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保健卫生产品,促进扩大全民保健卫生消费。积极扩大和规范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扩大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有效供给。大力引导和促进银行贷款向信息和互联网行业倾斜,支持扩大发展信息通讯产品、信息基础设施、网上会议设施、网络安全设施、网络教育设施及远程办公系统设施等开发建设,推动扩大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上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消费。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提高审贷效率,切实保障非典防治所需的合理信贷资金供应。人民银行要求各金融机构对与防治非典有关的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因防治非典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科研开发及加强医疗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运输居民生活必需用品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要及时足额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
人民银行出台的其它措施是: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防止货币信贷出现大幅度波动;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做好夏收秋种支农资金供应准备工作;适当控制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五小"企业的贷款,坚决防止"五小"企业死灰复燃;加强贷款风险预警和监测,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附:人民银行制定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全力做好当前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方针政策,尽可能降低非典型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的负面影响,保持国民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良好势头,人民银行近日向全系统和各家银行发出《关于应对非典型肺炎影响,全力做好当前货币信贷工作的意见》。
一、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防止货币信贷出现大幅度波动。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对于经济运行全局十分关键。人民银行各分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处理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和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关系,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金融服务不放松,努力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及时提供有效的信贷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要充分把握和了解非典型肺炎疫情动态及其对信贷资金供求、信贷结构和信贷环境带来的新变化,把可能遇到的困难估计得严重一些,把解决的措施和应急的手段准备得充分一些,做到心中有数,努力保持2003年货币信贷的适度增长,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二、切实保障防治非典型肺炎所需的合理信贷资金供应。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了解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的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信息,对这些企业和单位因防治非典型肺炎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进行科研开发以及加强医疗和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运输居民生活必需用品等方面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要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切实提高审贷效率,及时足额提供必要的信贷支持。对非典时期金融机构因发放此类贷款出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要及时做好资金协调工作。
三、对受非典型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地区实施适当信贷倾斜。对非典型肺炎疫情重灾区和遭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县,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当地分支机构的贷款规模、存贷比例和相关绩效考核指标限制;配合财政对民航、旅游、商贸等行业实施的阶段性贷款贴息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积极发放财政贴息贷款;对部分有市场但因受非典疫情影响、经营暂时萎缩、资金临时周转困难的企业,各商业银行要积极提供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并适当下浮贷款利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发放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政府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四、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在继续做好国债配套项目贷款、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贷款发放的同时,适应居民对疫病防治、保健药品和保健食品、健身和卫生用品等方面需求增加的趋势,各金融机构要有针对性地加强贷款营销,积极支持企业开发、生产和销售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保健卫生产品,促进扩大全民保健卫生消费;继续发挥房地产和汽车等行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积极扩大和规范发展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扩大普通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有效供给;大力引导和促进银行贷款向信息和互联网行业倾斜,支持扩大发展信息通讯产品、信息基础设施、网上会议设施、网络安全设施、网络教育设施以及远程办公系统设施等开发建设,推动扩大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网络教育、网上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消费。进一步加强银贸合作,做好外贸出口和利用外资的相关金融服务工作。
五、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做好夏收秋种支农资金供应准备工作。人民银行各分行要合理安排调剂支农再贷款限额,有关金融机构要合理安排配套资金,重点支持夏收秋种期间农民购买化肥、种子、农业收割机具以及抗旱应急设施建设、重大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收购等应急资金需求;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基层信贷人员的积极性,用好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真正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要配合国债项目安排进度,积极发放中西部农村人畜饮水、县乡公路、农村电网改造、农村公共医疗设施等国债项目配套贷款,加大对“三农”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稳定和支持发展农业生产。
六、适当控制对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五小”企业的贷款。各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银发〔2001〕195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提高非经济适用房银行贷款利率、项目资本金比例、商品房预售条件等多种措施,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对商品房空置量大、负债率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从严审批贷款;对贷款规模过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流实行重点监控。同时,对技术水平低、污染大、能耗高、安全条件差的企业要从严限制贷款,坚决防止“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七、加强贷款风险预警和监测,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各分行和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投向和投量的跟踪监测,加强对贷款企业产品库存和市场销售信息的跟踪监测分析,建立有效的贷款预警监测体系,提高金融风险意识。要强化对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不良贷款余额的双重考核,对2002年下半年以来票据贴现贷款、房地产贷款和基本建设贷款等增加较多的地区和企业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清理和纠正违规贷款,防止增加新的不良贷款。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健全辖区内有效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