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3日电 作为全国第一起副省级非党人士犯罪案件,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受贿案已于4月23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开审理。这起大案留下诸多深刻启示。本周出版的《瞭望》周刊载文指出,党外高级干部也要加强世界观的改造。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判处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扣押于检察机关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文章指出,潘广田的被查处,将人们的视角引向了对党外高级干部的教育、监督这一重大课题。
潘广田在6年时间里青云直上,官至副省级,然而他的政治理论学习却没有跟上。潘广田在法庭陈述中说:“自己给人的感觉是业务好、人缘好,但思想基础薄弱,对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知之甚少,平时很少参加政治学习。偶尔遇到法律知识考试也是应付一下了事,案发后,才发现自己的法律知识竟连同监室的小青年都不如。”
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说,通过与潘广田接触感觉到,潘广田的言谈举止、理论素养与副省级干部应有的水平相差很远。如果说他对党有点感情的话,就是感谢党给他落实了政策,让他得到了实惠。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少华认为,潘广田案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反腐败没有真空地带,没有党内党外之分,反腐败不是共产党一个执政党的任务,只要掌握一定的权力,外部监督不到位,腐败行为就可能滋生。潘广田自恃是无党派人士,认为反腐败是党内的事,党内的腐败现象不抓,是有人和自己过不去。归案后,潘广田抵触情绪很大,多次对办案人员叫嚷:“比我受贿数额大的人多的是,为什么要抓我?我没有党内的权力,能有多大腐败?党内腐败分子你们不抓,抓我这种党外人士,我想不通,不想活了。”
许多专家学者认为,近年来,中国共产党不断落实统战政策,强调民主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如何加强对民主人士的教育、管理和使用,关系到统一战线政策是否稳固和纯洁。山东省社科院研究员于洪生说,长期以来,中共党内形成了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不能因为身份特殊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更需要加强学习,包括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民主人士应该大胆培养、使用,但也要进行同等的监督管理,既不能歧视,也不能放松要求、另眼看待。无论什么身份的领导干部,都应该时时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者:张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