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十日电(记者曾利明)国家卫生部办公厅今天透露,全国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出院病人和死亡病人的病历进行回顾性分析。为此,办公厅十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非典病人及疑似病人的病历资料采集、整理、保管和标本保存管理工作。
通知说,进行回顾性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传:非典病人年龄构成比、平均住院日、基础疾病与死亡之间的相关关系、死亡率等,以为认识、掌握此病的发病规律和有效的救治方法提供研究资料。分析的初步结果将于六月底前前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通知要求,承担非典型肺炎诊疗任务的医师要全面采集病史,全面、如实地把诊疗过程中规定询问的流行病学史记录在相应的医疗文书上。医疗机构必须妥善保管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的病历资料,不得损毁、遗失。不仅要妥善管理病历档案,还应保存好门(急)诊登记和其他相关记录。
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医学观察人员及被排除非典诊断病人的血液标本和死亡病人的尸检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