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6日电 在中国,人大代表资格的取得有一个直接选举到间接选举的制度刚性约束,而政协委员主要是经过提名和民主协商。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在第189期刊载署名沈士光的文章认为,在新形势下,这种提名方式应有所改进。
文章认为,第一,随着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的转变,政治协商制度化建设将会更加健全,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将会更加得到充分的发挥,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参政议政的能力将会大大提高。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明确提出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正式确立了政治协商制度化、经常化的目标。经常性听取中共中央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和参加各种民主协商会,履行对国家事务监督的职能等都对政协委员的素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从总体上说,提名和民主协商能使许多优秀的人才进入政协,但也确实存在着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能力并不强,有些人进行民主监督的热情和责任心不够高,也有的人出主意、提建议的水平较弱。为了适应时代的需要,需要改变原有的提名方式。
第二,随着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投票选举日益成为中国公民重要的政治生活的一种方式。1988年起中国开始了村民自治的历程,到1996年全国基本普及了村民选举和自治制度;近年来,城市社区居民的民主化程度有了相当快的发展。可以说,十多年来中国民主化程度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刚进入2003年,岳阳市市长选举风波闹得沸沸扬扬就足以说明问题。而提名方式的主要不足之处就是缺乏选举这种现代民主普遍实行的公开、公正和透明的准则。毋庸讳言,通过提名和民主协商产生的政协委员在过去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因此,这种方式在未来仍将成为政协进行政治整合的一种重要方式。比如,我们需要对进入政协的各党派进行符合政治发展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比例分配。以九届全国政协为例,全国政协委员共有2196人,中共党员占39.9%(八届全国政协委员共有2093人,中共党员占39.7%);民主党派委员占29.7%;少数民族人士11.7%。有了这种机制保证,使得八届全国政协少数民族和港澳同胞有较多的增加,九届全国政协科学家和教育界的人数增加幅度较为明显,委员知识层次提高较快,这都是符合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要求。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它缺少现代民主的理念,使得政协委员的产生容易出现偏颇,尤其在基层这种现象和问题也就越是突出。
第三,随着中国政协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队伍的扩大,民主协商也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50多年来,中国的政协制度发展迅速,全国政协委员的人数从第二届时的559人到第九届时已达两千余人。目前,我国共有政协委员50.5万人,其中全国政协委员2093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市政协委员2.7万人,自治州和地级市政协委员8.2万人;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的政协委员39万人。委员的构成比例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共产党员的比例,从最初的60%降到现在40%左右,知识分子的数量大幅度的增加。在1993年3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首次在政协中增加了“经济界”这一新的界别,新增委员82名,第一次有非公经济的代表参加。2003年非公经济人士进入政协,甚至进入政协领导班子,被称为一种“现象”。而根据1982年12月通过的并由政协八届全国委员会二次会议修订的《政协章程》规定:个人经政协全国委员会协商同意,可参加全国委员会。以九届政协全国委员会为例,是由中共中央及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各民主党派中央、各人民团体先经过半年多时间反复协商、综合平衡,提出建议名单,然后由政协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协商决定的。政协地方委员会的组成,根据当地情况,参照全国委员会的组成决定。从上述数字我们可以看出,我国政协队伍的中心已经下移,基层政协委员的人数占绝大多数,如果,我们仍然沿用过去以民主协商为主的工作方式,一方面其成本之高必定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的浪费,最主要的是恐怕滋长某些以政协委员作为光环进行买卖的腐败现象。
文章最后指出,在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时代,政协不仅成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而且还将成为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政治舞台,因此,改进各级政协委员尤其是基层政协委员的提名方式应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