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力创新局面确定年度8大工作要点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张朔)今年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的第一年,如何开局、起步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今天确定的常委会本年度八大工作重点,透露出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强烈愿望。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主持会议。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在会上作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二00三年工作要点的汇报。
这份汇报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八项工作: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密切同全国人大代表、地方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的交往;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宣传工作;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切实搞好自身建设。
记者获悉,在做好公民身份证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草案的审议工作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对物权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企业破产法、劳动合同法、传染病防治法、初级卫生保健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
在将提高立法质量视为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同时,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也受到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记者获悉,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加强机关建设。根据德才兼备和干部“四化”要求,逐步配齐和调整好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并研究建立人大干部与党委、政府干部双向交流的机制和年轻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机制。
今年是新一届全国人大的开局之年,明年,全国人大又将迎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五十周年纪念日。从总共八大项二十条的工作要点中可以看到,这个新组成的集体正为实现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总目标,而积极准备。
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举行六部法律提请审议
2003年06月16日18:35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张朔)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六月二十三日在北京开幕,居民身份证法草案、行政许可法草案、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等六部法律案将提请会议审议。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通过了这次常委会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意见,听取了关于六个法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以及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二00三年立法计划和工作要点的汇报。
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即将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进行以下议程:
——继续审议居民身份证法、港口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六个法律草案;
——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三个涉及国际事务的议案,包括提请审议批准《〈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第一条修正案》的议案,《万国邮政联盟组织法第六附加议定书》的议案,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其两个修改议定书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去年中央预算的报告并审查批准去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去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
——审议任免案,等等。
传染病防治法等43件法律案列入中国年度立法计划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六日电(记者张朔)包括物权法、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在内的总共四十三件法律草案,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00三年立法计划,已进入准备阶段的宪法修改因尚在中央修宪小组主持下具体运作,故暂未收入该计划之中。
记者从今天上午这里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委员长会议上获悉,本着“制定立法计划应当是预期的、滚动的、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原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安排审议法律草案十三件,另有三十件法律草案将抓紧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安排审议。
被标为“第一类”即“应当保证如期提请审议”的十三件法律草案主要有:旨在适应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需要的人民银行法(修订)和商业银行法(修订);旨在适应加入世贸组织需要及处理好证券发行、上市公司监管等一些现实问题的证券法(修订);旨在履行中国对外承诺、进一步完善外贸制度、维护外贸秩序的对外贸易法(修订);以及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邮政法等。
属于“第二类”即“条件成熟时再适时安排审议”的三十件法律草案,有的已经着手起草,有的已经拟出初稿,有的正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中,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起草的法律草案有七件,包括企业破产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畜牧法、物权法和行政强制法。
国务院起草并提请审议有包括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公务员法(修订)在内的十九件。这三部法律草案是增列进立法计划之中的,其中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正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编纂,争取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并提请审议的检察官等级条例,现已拟出初稿。由最高人民法院起草并提请审议的有三件,包括法官等级条例、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及有关民事强制执行方面的立法。其中,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草案已于去年十月由常委会决定终止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拟出了新的修改稿。
在这份立法计划中,很多法律是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所必须的,如物权法、破产法、国防动员法、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草案涉及问题复杂、难度较大,尚需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加强协调。
已经过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的监督法、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民法等三个法律草案,根据法律委员会建议,拟对前两个草案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再确定审议时间,民法草案则分编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