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郑州六月十六日电(张坤)近日,河南省检察部门批露了一个高官囚徒在狱中写的一份忏悔书。
写这份忏悔书的人叫李国富,男,一九五六年出生,曾任河南省人大办公厅副主任。
二00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因犯受贿罪被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忏悔书记录了一个身居显职的高官沦落到囚徒人生裂变的过程,以及对领导、父母妻儿、亲戚同事的痛苦忏悔,并且痛定思痛,现身说法,警示其他干部廉洁从政,奉公守法。
下面是李国富忏悔书全文的摘录:
“仕途上我一帆风顺,从一个普通教师到副厅级干部,我仅用了十五年的时间,在同龄人的眼里,我是骄子、是明星……当我的手伸向充满铜臭的金钱、捞取不义之财时,我忘却了入党时的誓言,背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道德准则。”
“权力一旦和金钱结合起来,就等于开始了慢性自杀。把我推向绝路,正是权力、金钱的肮脏结合。组织上相信我,把近亿元的建设工程交给我管理,我却把钱用歪了,借机索取不义之财,想想自己寡廉鲜耻的行为,现在都感到心惊肉跳!权力的滥用是我自己的行为,给你金钱的人就是看中你的权力,收买你的权力。他看中你权力的背后,看重的永远是从权力中捞取更多的金钱。结果,使我不但丧失了权力,到手的金钱也成过眼烟云,成为我犯罪的证据。”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管好八小时之外的生活最重要。我在称兄道弟的酒场上被捧抬,是八小时之外;寻求精神刺激、追求畸形情感,是在八小时之外;从接受大批现金到低三下四向大款要钱,是在八小时之外;不惜精力为送了钱的人当“奴隶”,也是在八小时之外。因为八小时之外往往是监督机制的断档,人性中自私的一面,最容易在断档期起作用,拥有了健康的、光明的八小时之外,我就不会成为人民的罪人。当然,真正能管住的,还是自身。”
“面对党纪国法,自己也往往抱侥幸心理。要说哪些是犯罪,哪些是违纪,自己接触的一刹那间,还是十分清楚的。在沉甸甸的、花花绿绿的票子面前,伸出贪婪之手,开始惊出的是冷汗,最后付出的甚至是生命。这些典型案例,自己研究过不知多少次。可为什么还是在惊颤中收受,而没有觉醒呢,还是为了满足自己无限度的私欲。回顾以前走过的路,是在对事业的追求和奉献中寻求乐趣的,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自己不知推开过多少次,这些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但在工程承办商所送巨款面前,自己却没有守住道德和法律防线,甚至发展到收他人的钱为他人出力,要他人的钱还是想着为他人出力。玩火者必自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知道自己罪恶的严重程度。我清醒地认识到,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退脏,是我对被组织挽救应持的态度,也是我悔悟应有的表现。泪水洗刷不掉自身的污垢和丑陋的灵魂,认罪服法是我惟一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