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四川网6月23日电 据天府早报报道,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带头敬老养老助老的意见》。
意见要求四川全省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要带头做敬老养老助老的表率,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养老风尚。
意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尊老敬老作为考核党员、干部的内容,对党员、干部中不履行赡养义务,甚至虐待、遗弃父母、长辈的,社会舆论要严厉谴责,同时一律不予提拔任用。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内或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