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电(记者张朔)中国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许可法(草案),今天下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后的草案在防止许可“层层加码”、加强监督等方面更进一步。
在今天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作关于行政许可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主要进行了以下几方面修改:
——建议将草案有关条款修改为“法规、规章对施行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除上位法有明确授权外,不得增设行政许可事项;对颁发行政许可的条件所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其中,对不得增设行政许可项目的明文规定,将有效防止行政许可在地方、部门“层层加码”的现象,也有利于保障国家法制统一。
——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规定,定期对有关经济和社会事务发行政许可进行评价,及时修改或废止相关许可项目、内容。鉴于有些地方对某些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已经主动停止执行,草案对此也增加了相应规定。
——鉴于以前的行政许可存在“门难进,但进门后便没人管”的情况,建议在草案中规定,上级行政机关应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