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今年下半年,中国民航将完成地区管理局机构改革,全面推开并基本完成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机场公安体制改革和空警组建工作。
中国民航报报道说,民航总局于6月26日下午召开的民航改革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上述目标。
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代表总局党委对做好今年下半年民航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关于地区管理局机构改革,高宏峰指出,目前,管理局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总局党委研究批准,各管理局的准备工作也已基本就绪,总局批复将于近日下发。考虑到管理局在8月份以后要集中精力进行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局要求管理局机构改革工作加快进度,务必在8月中旬以前基本完成。为此,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抓住职能转变、定员定岗、人员分流、后勤服务机构改革四个关键环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明确工作步骤,建立改革工作责任制,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关于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高宏峰强调,这是今年民航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这项改革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社会广泛关注。总局上报的《实施方案》对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具体内容和组织领导、实施步骤都作了明确规定,操作性比较强。各地区管理局和省(区、市)局、机场,要积极进行准备,待《实施方案》得到批准后,如期完成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因此,要统筹安排,周密组织。贯彻把握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航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公平公正地处理相关问题。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建立相互理解的融洽工作气氛和密切的合作关系。保持稳定,搞好衔接。
关于机场公安机构改革,高宏峰说,去年,国务院领导批示同意了原国家计委就民航机场公安机构改革提出的意见,确定了机场公安机构随机场移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原则。根据这个原则,总局会同公安部起草了《民用机场公安机构改革方案》,已于近日上报国务院审批。《方案》规定,按照机场公安随机场下放的原则,除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所属机场的公安机构和西藏自治区内机场的公安机构及飞行学院所属机场的公安机构外,现由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省(区、市)局管理的机场公安机构和民航省(区、市)局公安处随同机场一并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划归地方政府管理的机场公安机构,由地方政府公安机构直接领导,同时接受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公安机构的行业指导、检查、监督。待国务院批准《方案》后,总局将做具体安排。机场公安机构改革与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同步进行。
关于空警队伍组建工作,将分两步走。第一步,从现有安全员中录用的空警于10月1日正式上岗。第二步,从公安民警中选调的空警于年底正式上岗。
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在讲话中指出,切实加强对机场移交后的行业监管工作,确保机场的安全正常运行,各机场要自觉接受民航总局、地区管理局及监管办的行业监管。积极稳妥推进民航各项改革,努力完成今年各项改革任务。他强调,要搞好工作衔接,切实保证飞行安全和空防安全,同时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
(记者任佶董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