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4日电 三峡电站即将发电。据承担三峡电力外送任务的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近日该公司与三峡总公司、有关省、直辖市电力公司分别作为三峡电量的售电方、输电方、购电方,正在紧张草拟电量消纳合同,国家发改委也正在办理有关三峡电量分配方案的调整报批手续。经济日报报道说,如果顺利的话,各售电方、输电方和购电方有望于本月7、8日在京正式签订电量购销合同。
分配计划已定
有关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一切顺利的话,随着三峡首批机组在今年8月正式上网发电到年底,三峡电站预计可发电55亿千瓦时。但这位专家同时指出,三峡电力销售分配也是一个随着工程滚动开发而不断推进的课题,三峡电量到底如何分配的问题也必须放到三峡工程到2009年全部发电机组投产发电这样一个全过程的背景下来看。
三峡电量究竟怎样销售分配?据有关专家介绍,早在2001年,国家有关部门就为此专门召开过会议,对三峡电站的电量分配方案进行了具体落实。按原国家计委的方案,三峡电量的分配办法为:2004年在三(峡)广(东)直流输电工程投产前,三峡电力电量按照5:5送往华东和华中。三(峡)广(东)直流投产后,汛期向华东和广东按照5:5的比例送电,在分别达到这两个地区设计的输电能力720万千瓦和300万千瓦以后,其余电力均送华中。在非汛期,电力分配以16%、40%和44%的比例,分别向广东、华东和华中输送;考虑华中枯水期缺电量需要适当多受电量,广东、华东、华中的受电量比例原则上调整为16%、32%和52%。考虑到近期江西、安徽电力较为富余,“十五”期间三峡电能不送江西和安徽。
由于三峡首批发电机组比原计划早投产一个月,今年三峡电站发电量计划为55亿千瓦时,比原方案安排的38.7亿千瓦时多16.3亿千瓦时。为此,结合目前出现电力供应趋紧的新情况,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发展改革委的意见,有关部门对2003年三峡电量分配方案做了进一步的优化:列入原方案的38.7亿千瓦时的分配方案不变,仍由华中的河南、湖北、湖南和华东的上海、江苏、浙江按规定的分电比例分配;三峡机组提前投产增加发电量16.3亿千瓦时,分别由上海、江苏、浙江、河南、重庆吸纳,不再分配给湖北和湖南,原由湖北和湖南吸纳的三峡电能份额调给重庆。因此,2003年三峡55亿千瓦时发电量的具体分配方案为:华东两省一市为26.2亿千瓦时,华中三省为23.8亿千瓦时,重庆为5亿千瓦时。
电价0.32元/千瓦时
三峡电力销售能否得到各方接受的关键是电价。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人士透露,目前,有关三峡电力的价格问题也已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据介绍,三峡电力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5元,加上过网费平均每千瓦时7分,三峡电力平均落地电价是0.32元/千瓦时。
针对众媒体评论0.32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是否有市场竞争力的问题,有关专家强调,目前三峡电量并不是靠竞争来销售的,而是靠计划分配的。在这种情况下,讨论三峡电价的竞争力并没有多大实际意义。专家同时指出,随着上世纪90年代初前后建设的众多电厂进入还本付息尾声、电力改革中内部核算电厂重新核准上网电价,上网电价在不久的将来有望出现下降趋势。同时,三峡电量受来水丰枯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如无进一步相应配套措施的出台,这些因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对三峡电量吸收。有关专家同时强调,三峡电力装机即使到2009年全部投产也只占目前全国拥有发电装机总量的二十分之一。因此,像目前一些媒体宣传说的三峡电力全部投产后将照亮大半个中国的话,是没有根据的。纯粹是无知的炒作!(谢然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