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9日电 路甬祥、洪德元等22位中国科学院院士就加强野生生物管理和立法工作8日联名提出建议,希望尽快制定一部涵盖内容比《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广的《野生生物保护法》,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审定野生动物的养殖种类,规范野生动植物的国际贸易,加强野生动植物基础研究工作,确保野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数据表明,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已接近衰竭,一些物种濒临灭绝。过度开发利用和栖息地丧失是导致目前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处于濒危状态的主要原因,我国某些地区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则是促使野生动物资源过度开发,推动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原动力。而滥食野生动物会带来许多问题,不仅消耗大量的野生动物资源,而且引发一系列疾病和健康问题。
院士们提出,进一步加强野生生物保护的立法、执法和监督管理,应采取5大措施:
———明确野生动物的法律定义,审定野生动物的养殖种类。建议将动物分为家畜家禽、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三大类,作为合理保护和利用野生动物的基础。确定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名录,并尽快制定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饲养设施标准、营养标准、卫生标准和检疫标准。
———加大野生动植物管理的立法、执法和监督力度,尽快制定一部涵盖内容比《野生动物保护法》更广的《野生生物保护法》。
———反对滥食野生动物,明确规定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野生动物。
———加强野生动植物的基础研究工作,对野生动物物种群和栖息地实施监测。
———规范野生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野生动物生产、销售、加工环节的监督和检疫制度,确保野生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记者/刘世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