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七月九日电 (石风)记者今日从新疆自治区工商局获悉,持续八年之争的“哈密瓜”原产地之争,终于尘埃落定,今后,除新疆的哈密、吐鲁番、昌吉、阿勒泰以及石河子等地近五十个哈密瓜种植区外,其他任何地方如随意使用“哈密瓜”商标,都将是侵权行为。
据了解,早在一九九五年,新疆哈密地区就曾申请注册哈密瓜原产地证明商标,理由是“哈密瓜”之称相传出自康熙之“御批”,清朝康熙年间,新疆哈密王向康熙进献的哈密瓜香甜可口,康熙帝品尝后脱口而出“哈密瓜”之称。哈密人认为,哈密瓜品牌是老祖宗留下的,应该保护好这个遗产。
哈密人的做法惹恼了近邻吐鲁番人。据考证,哈密王当年进献的哈密瓜并非产自哈密,而是出自与哈密相邻的新疆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原产地不能说是哈密。
这场哈密、吐鲁番两地“哈密瓜”原产地证明商标之争一直持续了八年,在这八年时间里,新疆哈密瓜在全国的市场份额大幅下滑,原因是中国其他省区甜瓜种植面积正以惊人的速度扩增,各地种植的哈密瓜充斥市场。导致新疆本地瓜农为抢上市时间,提前采摘,使新疆哈密瓜的声誉受损,新疆哈密瓜面临品牌流失的危险。
二00二年,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双方终于认识到多年的鏖战,让双方损失惨重。于是联合组成了哈密、吐鲁番哈密瓜协会,并正式向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了注册哈密瓜原产地证明商标。
据悉,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作用就是证明产品来源于该地区,只有取得原产地证明商标的地区的产品才能使用该商标,非原产地生产的同类产品若想使用,必须向原产地交付商标使用费,并且产品品质还得同原产地一致。
二00三年五月,新疆哈密瓜原产地证明商标终于得到受理,到八月,在结束三个月的公示期后,哈密瓜将成为新疆继库尔勒香梨、吐鲁番葡萄、哈密大枣、伽师甜瓜、焉耆茴香等之后的又一原产地证明商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