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在北极建立首个科考站可谓“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主任曲探宙二十八日透露,中国在北极建立一个长期的科学考察站,已在“十五”极地考察能力建设总体方案当中有所体现,这个方案获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建站将很快付诸实施。
曲探宙在此间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透露了这一信息。他说,第十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尚无在南极建立第三个考察站的计划安排,但北极建站已纳入极地考察能力建设总体方案,方案获得批准后即可实施。
曲探宙介绍说,北极建站和南极建站有所不同:南极是一个没有主权归属的大陆,经过南极条约协商国相关机制的认可,即可建站;而北极处于大陆包围的北冰洋中,在北冰洋的浮冰上很难建立一个长期的科学考察站,建站只有寻求周边陆地,但环北极地区包括岛屿和陆地均有主权归属。
中国在北极建站可以依据一九二五年加入的《斯匹次卑尔根条约》,这个条约在缔约国承认挪威对斯匹次卑尔根群岛连同熊岛、包括东经十至三十五度、北纬七十四至八十一度之间的一切岛屿具有充分和完全的主权情况下,缔约国的船舶和国民具有在上述各地区及其领水行使捕鱼和打猎的权利;一切缔约国的国民应有同等的自由进入、停留于上述地区的水域、海湾和海港的权利,不论什么原因和目的,他们在遵守当地法律规章的条件下,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毫无阻碍地从事一切海洋、工业、矿业的业务活动,可以在群岛上开展商业活动、矿藏开采、科学研究等。
作为《斯匹次卑尔根条约》缔约国,中国当然有权在该地区建站从事科学考察活动。曲探宙称,挪威政府对此已正式回应,欢迎中国在斯匹次卑尔根群岛建立长期的北极科学考察站。
他还特别澄清说,本月中旬启程的中国第二次北极科考与建站无关。此次科考是在一九九九年首次北极考察的基础上,在一些领域开展针对性的研究,其科学目标是了解北极对全球变化的响应和反馈、了解北极变化对中国气候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