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8日电 日前,中组部发出《关于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切实做好检查工作。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要普遍进行一次自查,中组部将从8月中旬开始对部分省(区、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部委进行检查。
通知要求,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检查公告,扩大检查工作中的群众参与程度。要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有关部门、问卷调查、受理举报等方式,广泛听取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情况。要认真查阅有关材料。重点查阅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会议的原始记录,干部民主推荐、干部考察、呈报任免等材料,以及调查处理问题的材料。中组部检查组在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时,将有重点地抽查部分市(地)、县(市)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
通知要求,要认真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意发现和总结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好做法、好经验,对敢于坚持原则、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和表扬。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特别是要注意了解深层次问题,帮助被检查单位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和程序,堵塞漏洞,防止和克服表面上履行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现象。
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限期改正;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要坚决纠正;对造成用人失误失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严重违反规定、已构成违犯党纪政纪的,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