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0日电 中国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审核工作日前结束。为更好地保证审核工作的公正性,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鼓励诚信、求实的工作作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03年7月30日开始,至8月28日结束。
对于公示名单中申报材料失实或违反申报材料填写规定的学科、专业点,有关方面和个人可以书面方式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学科、专业点及其所属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申报材料失实或违反申报材料填写规定的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指定具体联系人)、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有关材料请直接寄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100816)。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相应处理。
予以公示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http://www.moe.edu.cn/moe-dept/xueweiban/xzxwd.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