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据中央电视台消息,已有4名“7·28”辛集烟花爆炸事故责任人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4名责任人中有两人为辛集市郭西烟花爆竹厂副厂长,另外两人为厂安全生产技术监督员。爆炸事故原因是晾晒的药球因温度高、湿度大,引起自燃。
另外在昨天晚上,由于辛集市第一医院院长在收治伤员时,要求伤员必须先交押金再进行治疗,被撤消了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