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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洪钧集团走私案值得反思 媒体析走私新动向

2003年08月04日 11:16


中国大规模走私被有效遏制 秦飞 摄

  中新网8月4日电 广东是能源消费大省,汽、煤、柴油年需求量超过1500万吨,但广东省却是个能源资源匮乏的省份,自给率仅为10%,因而长期以来油品走私活动在珠江水域十分猖獗。

  据法制日报报道,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反走私工作会议后,随即在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走私风暴,此后东南沿海一带那种大规模油品走私现象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几吨、几十吨的“蚂蚁搬家”式走私。“蚂蚁”虽小,危害却大。郑洪钧集团拥有各类走私船只近八十艘,一般每天走油1至2次,每航次走私“红油”几十吨。如涉案船只“辰达613号”,走私总数就高达5250吨!

  这种化整为零的方法正是走私分子的狡猾之处。中国刑法规定,构成走私犯罪的起点为偷逃税款5万元人民币,以此计算,走私“红油”必须达到八十多吨才构成走私犯罪,否则只能行政处罚。“蚂蚁”们每次走私数量绝不超过警戒线,正是钻了这一法律空子。而“蚂蚁”被抓被罚,对走私犯罪团伙来说不会伤筋动骨。群蚁搬家的背后,隐藏着若干个通过亲属或朋友关系纠集起来的走私团伙,而且这些团伙逐步由早期的自发、个体或家庭式向有组织、有预谋、呈对抗性的集团化走私转变。

  郑洪钧集团走私案是一个走私数量大、涉案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地域覆盖广、经营网络化的走私案件,是自1998年全国反走私工作会议后迄今为止查获走私个案到案人数最多的一个案件。经过反走私风暴后还有如此大规模的走私集团,这种状况令人震惊。同时,侦查情报反映,珠三角地区还存在不只一个类似郑洪钧集团的柴油走私团伙,就在此案侦破期间,专案组还查获了多起“顶风作案”的柴油走私案。种种情况表明,珠江口的柴油走私活动依然存在。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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