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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犯罪与腐败"结盟" 中国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打

2003年08月20日 07:01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九日电 (记者 朱大强)随着全国范围打击走私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行动起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反腐败斗争,依法严厉打击走私犯罪活动。

  高检院强调,从这几年打击走私的情况看,走私犯罪活动往往同腐败现象交织在一起。少数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纵容、支持甚至参与走私犯罪活动。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打击走私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对于办理走私案件揭露出来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一查到底。

  通知指出,特别是对于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走私的犯罪案件,要从严查处;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应移交走私犯罪案件而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也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立案查处。

  目前,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走私分子不断变换手法,走私违法犯罪活动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和特点,在打私高压态势下,传统的走私活动仍然没有打尽灭绝,新的走私活动又不断出现,而且向智能化、团伙化、专业化发展。

  对此,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大对走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那些案值大、危害大、影响坏的大案要案,要集中力量依法快批捕、快起诉,坚决打掉走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对重大走私犯罪案件,要及时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配合海关缉私部门做好对证据的全面收集、甄别和固定工作。对提起公诉的重大、特大走私犯罪案件,要选派优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配合法院做好审判工作,对走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及时纠正在打击走私工作中出现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防止打击不力。完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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