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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121号令”地方实施细则出台遭遇“难产”

2003年08月20日 09:15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九日电题:新房贷细则出台将遭遇“难产”?

  中新社记者阮煜琳

  在引发中国房地产业强烈“地震”的央行“一二一号文件”出台的两个月后,上海、广州、北京等地将出台实施细则的报道相继见报,而央行上海分行方面出面否认这一举动后,日前广州央行有关负责人也在北京表示,具体细则不是央行操作范围。此间有关人士猜测,被房地产商连连责问的房贷新政细则是否将遭遇“难产”?

  自六月十三日央行“一二一号文件”发布后,房地产界与各大商业银行似乎就没有平静过,近日北京、上海、广州等媒体相继出现有关“银行系统落实收紧房贷政策细则”的报道。央行上海分行方面首先出面澄清:所谓房贷新政上海实施细则并没有制定,上海目前不会出台房贷细则。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王自力日前在北京郑重表示,根据对当前房地产形势的判断,中央银行发出警告信号是必要的。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应按照中央银行的信号,调整自己的信贷行为,在信贷的管理、投向、流量等方面作出调整。监管部门应该监管各大银行的信贷调整是不是与央行的意图相一致。至于具体的细则,怎么管理,不是中央银行的事情。

  这位副行长强调:“实际上我是管货币信贷的,我脑子里从来没有想过要出台信贷细则。”

  但对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央行的信号作出信贷调整的说法,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中国投资学会副会长刘慧勇认为,现在央行不出台房贷实施细则,让各家商业银行拿出来的做法显得不切实际。出台细则不仅需要各家商业银行的大量投入,而且如果各家商业银行执行标准不一样,将影响到各银行具体业务量的大小。

  他还表示,央行既然要控制信贷,就应具体说明如何执行。如果出台细则交给商业银行,那么短期内确实拿不出来。

  华远总裁任志强认为,说央行不管信贷政策的具体细则似乎不很确切,因为“一二一号文件”一些规定已经比较具体,比如“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经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贷款”。并指出该文件的一些内容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高档住房”如何界定,对个人申请贷款的是否为“第二套住宅”如何查证?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魏国雄分析,目前,中央银行、银监会对房地产政策的监督和指导要加强,主要是从政策和总量的宏观方面考虑,有些具体方面是商业银行的具体操作问题。中央银行管得过于具体并不一定有利于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有些方面可以做硬性要求,具体的风险由商业银行自己承担。如果商业银行出现房地产金融风险过高,或者一些不规范操作等不良情况,可以从法律范畴或者从业内专业管理角度去制约,这样保证房地产业发展,也保证商业银行信贷经营业务的健康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房贷部总经理刘子刚说,虽然现在“一二一号文件”操作中还有一些难点,或者说还有一些地方需要细化,但作为一个基本的货币政策,从工商银行的角度来说是要执行的。执行中以及操作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会与各方面沟通,共同探讨一些解决方法。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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