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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甘肃省查获一批走私贩卖玳瑁、海龟标本

2003年08月20日 16:09


国家二级濒危保护动物——海龟。兰州晨报图 作者:仇勇 陈敏

  中新网8月20日电 近日,甘肃省渔业环保站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批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玳瑁、海龟的标本。

  据兰州晨报报道,日前,甘肃省渔业环保站执法人员据群众举报在盆景园某专卖贝壳、海螺的摊位上发现了极其珍贵的国家级保护动物玳瑁的标本。摊主杜某称,这些玳瑁主要是从海南走私运来的,以1万元标价出售。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此摊位上的2只玳瑁标本和1只海龟标本。次日,当执法人员依法向其发出处罚通知书时,摊主杜某已逃之夭夭。此后,执法人员又在某商场发现标价2000余元的海龟标本。

  甘肃省渔业环保站近期先后查获没收玳瑁、海龟标本十余只。并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有关走私和出售玳瑁、海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罚。

  海龟属于国家二级濒危保护动物,整个南海估计只有4000只。整个亚洲大陆架自从上世纪80年代以后,海龟的各个产卵地逐渐绝迹,惟独中国惠东海龟湾每年仍然有海龟回来产卵。可是90年代后回到海龟湾产卵的海龟数量也急剧减少,平均每年只有50只左右,最少的一年只来了4只,而在此之前,每年都在百只以上。为此,国家制定了保护海龟的法律,捕捉海龟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珍稀两栖爬行类动物玳瑁,属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多产于台湾、广东及海南沿海的暖水性海洋,现在南方沿海已较少见到它们的踪影。玳瑁外壳可加工成多种工艺品,特别是可加工成价格不菲、畅销国内外的眼镜架。此外,玳瑁的全身都是名贵的中药材,可以治疗多种疾病。目前,中国在广东省建立的惠东港口自然保护区就是以保护玳瑁为主。(仇勇 陈敏)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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