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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决定:从9月21日起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

2003年08月23日 15:34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李鹏)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一个百分点,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百分之六调高至百分之七。

  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范围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有关外资金融机构等。

  正处改革试点时期的农村信用社和整顿工作尚未结束的城市信用社暂缓执行百分之七的存款准备金率,仍执行现行百分之六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央行表示,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货币信贷总量过快增长,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九九八年三月,中国央行曾将存款准备金率由百分之十三下调到百分之八,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又从百分之八下调至百分之六。

  中国央行称,目前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余额是一点六万亿元,上调一个百分点存款准备金率大体将冻结商业银行一千五百亿元的超额准备金,不会引起下半年金融机构贷款下降,是一项温和的政策措施。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后,商业银行仍将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水平,依然具备平稳增加贷款的能力。

  中国央行表示,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对企业和居民经济活动没有影响,也不会影响货币市场利率的基本稳定。中国央行将根据实际合理需求,适当安排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保持货币信贷的稳定增长;将继续督促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保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和居民的合理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中国央行还表示,今年下半年将继续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中国央行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金融运行的新变化,加强对货币信贷的跟踪监测,及时采取相应的市场操作,灵活进行预调和微调,维持货币市场利率基本稳定和金融机构适度的流动性,继续保持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实现货币信贷平稳增长,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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