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8日电 根据中国水利部官方网站消息,8月19日,国务院批复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定的《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
消息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依据《防洪法》和《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结合永定河防洪工程现状,组织北京、天津、河北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在充分论证,深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历时近一年制定了《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重要水系之一,其防洪关系到首都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重要交通干线以及中下游地区的安全。近年来,永定河的防洪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永定河滞洪水库的修建和堤防的除险加固使永定河的防洪标准由原来的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
该方案的编制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考虑洪水自然规律和流域内政治经济条件和社会实际状况等因素,体现了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的思路。着重研究了区域之间防洪的关系;防洪必保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关系;堤防、水库和蓄滞洪区之间的关系;堤防之间以及蓄滞洪区之间的关系。
同时,坚持并遵循六项原则:一是坚持对必保目标在任何情况下实现确保的原则;二是标准内洪水充分发挥防洪工程作用的原则;三是超标准洪水处理好弃与保的关系,坚持损失最小的原则;四是尽可能运用现代化技术支撑的原则;五是坚持可操作的原则;六是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洪水资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