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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文章:西安系列爆炸案调查

2003年09月01日 09:17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并注明摘自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联系电话:88387124)

         

  西安系列爆炸案调查——个体恐怖犯罪威胁中国社会

  在一些地方,个别由于各种原因铤而走险者的极端行为,正对中国社会和公民带来不容忽视的伤害。它时时提醒我们,“恐怖”离我们如此之近,以致于有人发出警示:个体恐怖犯罪是中国面临的更为现实的恐怖威胁。它迫使我们更迅速地寻求应对之策

  爆炸阴云笼罩西安

  在过去的三年内,频密的爆炸案及爆炸恐吓案使古城西安不时笼罩在阴云之中。这种极端暴力行为的杀伤力,是不能单以TNT的当量和受伤致死者的人数来计算的——它给数百万市民带来的恐惧阴影以及对整座城市带来的伤害,难以评估衡量

  本刊记者/金凌云

  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爆炸”这个词在西安人的“谈资”中,似乎愈发地显得“稀松平常”。从2001年12月15日的“麦当劳爆炸案”(2死28伤),到2003年7月14日的“炭市街爆炸案”(官方数字5死9伤),再加上其间此起彼伏的爆炸恐吓案,西安涉爆案的发作频率正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趋势。

  根据西安警方8月14日公布的数字,今年截至目前,西安市共发生涉爆案件(包括既遂案件、未遂案件和恐吓案件)11起,其中既遂4起,未遂2起,恐吓5起,而且尤以最近一个月时间以来发生次数最为集中——共发生涉爆案件6起,其中既遂1起。

  尽管一系列爆炸及爆炸恐吓案发生之后,人们已不再相信每起案件都是“偶然事件”,却也很少有人愿意再去细究其中的关联性。而在事情的另一面,这种极端犯罪方式正给这座城市带来极大的“杀伤力”。

  爆炸“后遗症”

  西安市炭市街附近一位杨姓居民说,“7·14炭市街爆炸案”发生后,他11岁的儿子跟人吵架时再也不说“信不信我打你”,而改成了“我炸你全家”——这是杨所理解并担忧的爆炸事件的“影响力”。在那起事件中,爆炸传出的巨大声浪震碎了他家临街的一扇玻璃窗。一家人当时正在吃午饭,听到爆炸声和玻璃碎片落地的声响,儿子“筷子都掉了,懵了”,而后竟“显得很兴奋”,逢人便说他家附近爆炸了,仿佛拥有这样的“谈资”是一件值得夸耀的事情。

  “7·14炭市街爆炸案”是西安市近年来后果最为严重的一起爆炸案。此前在炭市街经营副食品的一家商铺老板说,平静生活中突然传来的一声爆炸,会使周围许多人的生活发生不同程度的改变,“恐惧会持续很长时间”。

  这位老板已经萌生另择地方做生意的想法,以退出这个“忘不掉但想起来就害怕”的地方。他说:“你不仅要注意自己不要轻易得罪人,还要时刻注意住在周围的人有没有得罪人,得罪的程度又有多厉害,因为即使这样的矛盾跟自己无关,却也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危险,有时候甚至会要命。”

  暴力的循环与升级

  警方说,“7·14炭市街爆炸案”施爆者王大勇的施爆动机是“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方式不满,又不服法院判决”。一起因离婚后的家庭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终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结束。

  “把家庭和个人之间的矛盾,投射到社会的范围,在这里,爆炸只不过是一种手段,用来张扬或夸大自己的情绪。”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说。他说,如何遏止这种可能导致恶性事件的情绪滋长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根据江波的分析,施爆者大都事前具有异常心理或是价值观畸变,遇有挫折时便向越轨方向滑行,当疏导力量不能及时“到达”时,便可能使其实施犯罪,而其犯罪形式的选择则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他说,暴力是可以循环和不断升级的。

  事后看起来,“7·14炭市街爆炸案”似乎不幸成为了此后发生的“世纪金花购物广场爆炸恐吓案”的“脚本”。该案案犯潘俊琪被捕后对警方说,他正是因为在7月14日中午看到电视新闻中炭市街发生爆炸的报道后“突发灵感”,萌生了打电话恐吓敲诈钱财的念头,并于当晚即付诸实施。

  将近期发生在西安的爆炸案(包括既遂爆炸案、未遂爆炸案及爆炸恐吓案)列成时间表,便可以发现这样一种现象:爆炸这样的烈性案件在传播恐惧的同时,其作案方式本身也在迅速“传播”。西安并不缺乏这样的例证——一系列被当地媒体称为“诈弹案”的爆炸恐吓案相继发生,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竟连续有5处经营场所接到恐吓电话,恐吓者大都以爆炸威胁敲诈钱财。6月14日,一名恐吓者在敲诈未遂后,在麦当劳鼓楼店的厕所里引爆了爆炸装置。

  这便是爆炸事件最为严酷的一面——极端犯罪形式的“示范效应”以及它对社会构成的连续不断的威胁。在江波看来,这是施爆者对社会的“另一种巨大的杀伤力”。

  这种“杀伤力”有时也以一种颇为奇特的方式出现:8月17日,距西安不远的汉中市,有人在街头贴出广告,称自己“因生活压力不想活了”,因此向社会“求购炸药”以结束自己的生命,并要求愿意为他提供炸药的人,同样以在街头贴广告的方式与自己联系。

  最令人担忧的也许是江波所说的所谓“恐怖文化”的形成。今天有人实施爆炸,今后便可能还会有人实施爆炸或利用爆炸进行恐吓——江波说:“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暴力前的暴力行为’。这里当然有模仿的因素,在一些价值观畸变的人看来,在所谓的‘恐怖文化’中可以找到某种心理满足感。”

  据报道,潘俊琪在给那些商家打完恐吓电话后,“竟有一种快感”,并“禁不住为自己的‘创意’兴奋不已”。

  这种“兴奋感”在制造一个又一个令人惊悚消息的同时,也在迅速“剥夺”着这座城市人们的安全感。“如何治爆”的问题,正对古城西安形成严峻考验。

  西安爆炸一月

  文/李青

  6·15麦当劳爆炸案

  “我们向贵公司发出警告:贵公司已处于严重的危险之中,我们已经在贵公司妥善安置了数枚远程数控炸弹。我们提出的要求是,贵公司向我们提供贷款20万元,期限一年,利息15%,到期定还本付息。资金必须按我们的要求于6月14日下午3时前存入我们指定的银行账户。我们要求:我们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不能出现任何异常;炸弹属于精密电子设备,强磁干扰及震动都有可能引爆……”

  2003年6月14日下午1时38分,西安麦当劳钟楼店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一男子的电话“提醒”后,在男厕所的水箱后发现了这封信,随即报警。警方赶到后,店方以停电为由疏散了群众。经警方排查,未发现炸弹,下午3时50分,麦当劳继续营业。

  同时接到恐吓电话及恐吓信的还有西安解放路德克士炸鸡店、解放路民生百货大楼、南大街肯德基总店、北大街国美电器商城,恐吓者的要求都是20万元。这些商家都选择了报警。而警方在各处排查都没有发现“炸弹”。

  次日下午3时50分,与麦当劳钟楼店遥遥相望的麦当劳鼓楼店有了“响动”。一个用高压锅和电池做的土制“爆炸”装置爆炸,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6月17日下午5时,警方根据恐吓者留下的银行账号将“施爆者”徐永刚抓获时,徐正在从汉中回西安自首的长途汽车上。

  28岁的徐永刚从西安某电子技校毕业后,在一家工贸公司工作,月工资约2000元。其父母和邻居对徐的行为感到“非常吃惊”,此前,徐给他们的印象是“在家中孝顺、在外边和气”。

  改变发生在2002年中,徐永刚开始迷上买彩票,随后投注额越来越大。2002年世界杯期间,他前后花了6000元买足球彩票,但全赔了。到7月份,他已欠下债务七八万元。为还债,他想到了敲诈的主意。6月初,他从商店买回了一些化学药品,开始自制爆炸装置,并在家中和西安环城公园进行试验,随后便开始实施恐吓,但都没有得逞,为了引起“重视”,他决定实施爆炸。

  事实上,这已是麦当劳遭遇到的第二次爆炸。前一次爆炸发生在2001年12月15日下午6时,被伪装成可乐罐的爆炸装置就放在麦当劳的一个玻璃隔档旁。24岁的湖北小伙子谢斌不幸成为其中一名遇难者。当时,他和女友在此坐下没多久,爆炸便发生了。另一名中年男子在送到医院后不久也死亡。而谢斌的女友和其他27人都在此次爆炸中不同程度地受了伤。

  7·14炭市街爆炸案

  “当时,我看见耿翠兰指指点点好像在说什么,一会儿又看见她女儿带着几个穿制服的人走进了市场,几个人刚走进耿翠兰店里,耿翠兰旁边的那个男人就站了起来,接着,就看到眼前突然冒起黑烟,轰地一声,爆炸了!”

  8月24日下午,西安市炭市街鲜鑫副食品市场。一家调料部的主人对记者回忆起40天前的“7·14爆炸案”。他说,一个多月以来他夜夜失眠。他的小店与爆炸的中心店相隔不到10米,爆炸的巨大声浪使他耳膜穿孔,听力至今没有恢复。

  爆炸的中心点是市场四区121-123号商铺,施爆者王大勇的报复对象便是这家调料铺的女主人耿翠兰。记者调查中得知,王大勇和耿翠兰之间的纠纷主要因家庭财产分割而起。

  事实上,耿翠兰并不是王大勇法律意义上的妻子,尽管他们同居多年,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耿翠兰能说会道,一直在外边做生意,而且做得不错。原为西安庆华厂司机的王大勇则性格非常内向,因单位效益不好,2000年他从厂里辞职。

  两年前,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判决解除了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在分割财产时,法院认为耿翠兰这些年来对家庭的贡献大,将大部分财产判给了耿翠兰,王大勇几乎没有得到什么,反而要支付耿翠兰万余元债务。

  输了官司的王大勇心情非常抑郁。他曾经多次求耿翠兰不要逼迫他还那些债,但耿不愿意让步,并到灞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说,此前王大勇曾向周围的人流露过他想和耿翠兰“同归于尽”的念头,但未引起注意。另据知情人讲述,早在法院立案执行后,王大勇就曾给当时灞桥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去信,说自己实在没有能力还这些钱,如果非要执行就难免一死等。这位副院长因此曾要求此案不经指示不得执行。这位副院长调离灞桥法院之后,灞桥法院成立了执行局,并加大了执行力度,耿翠兰一案被列为要尽快执结的积案之一。

  7月14日这一天,灞桥法院执行法官突然接到耿翠兰打来的电话,说她与王大勇双方都在,让法官过去处理。法官杨某等人闻言立即赶往市场。而此时,耿翠兰与王大勇的再一次协商已告失败。11时20分前后,看到3名执行法官和法警走了进来,王大勇打发一旁10多岁的女儿说:“你要好好学习,回去吧。”在女儿走远了的那一瞬间,王大勇牵动了手中雷管,炸药随即引爆。站得最近的两名执行法官和一名法警应声倒地死去,王大勇、耿崔兰也当场丧生。

  爆炸还造成至少六七家商铺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而受损最为严重的是紧挨耿翠兰号铺的四川商人翟继信——他遭受的直接货物损失是10余万元,而更大的“损失”是,其小舅子王志虎在爆炸中身亡。

  爆炸发生后,据当地媒体的报道,称有5个人丧生,9个人受伤,死者分别为引爆炸弹者王大勇及其“妻子”耿翠兰,以及3名法院工作人员。但这个死亡数据并没有把王志虎算入。而据附近商户讲述,当时耿翠兰店里还有一名帮工,附近常来市场收垃圾的一个老太太和另外一个身份不明者也就在爆炸点的跟前,他们没有幸存下来。这样算来,这场爆炸中应有9人死亡。

  7·14世纪金花爆炸恐吓案

  陕西人对潘俊琪并不陌生。1999年到2000年间,这个名字频频出现在报端和电视中。1999年,在朱朝晖驾摩托车飞越壶口后,潘俊琪和儿子潘超发布了他们要骑自行车飞越壶口的消息。一时间,潘家父子得到媒体频频关注。1999年底,因为与合作公司发生分歧,“飞黄”计划未能实施,潘俊琪这个名字随之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直到今年7月16日晚,他因成为一起爆炸恐吓案的“主角”,而再次成为新闻人物。

  7月14日中午,刚刚发生在炭市街的特大爆炸正让人们惶惶不安,潘俊琪却从电视新闻中得到了“灵感”。当晚,他用公用电话给“世纪金花”商场服务台打了爆炸恐吓电话。7月16日晚,潘俊琪在钟楼附近再次拨通“世纪金花”商场的电话发出恐吓信息。几个小时后,他被抓获。

  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现年50岁的潘俊琪在“飞黄”未果后情绪低沉,为摆脱烦闷开始沉迷麻将赌博,并因此欠下巨额外债。债台高筑的潘俊琪想通过敲诈来搞到一笔钱的幻想,最终让他进了看守所。

  西安治爆之困

  频繁发作的涉爆案给公共安全撕开了一道道裂口,而如何弥合这些裂口正困扰着古城西安

  本刊记者金凌云

  一个牛奶软包装盒静静地躺在地上,上面插着一枝羽毛。王炜正缓缓地接近它。

  王炜,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危爆科科长。此刻,他必须确认这个安放在西安解放路图书大厦一楼政治法律书柜下的牛奶盒,究竟是不是爆炸装置。

  此时是2003年8月7日中午12时10分。这个可疑的牛奶盒被发现是在20分钟以前,没有人说得清盒子里面到底是什么,联系此前发生的一系列爆炸或爆炸恐吓事件,图书大厦工作人员不敢大意,于是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之后,在此购书的人们迅速被疏散到了楼外。

  王炜侧躺在地上,将手持X光检查仪对准牛奶盒,仔细地看,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打开,一枚雷管和一根导火索赫然呈现——正如此前的猜测一样,这是一个经过伪装的爆炸物。

  将火雷管和导火索分离,此次排爆便完成了。但危险仍未解除,二楼的音乐图书展台下还有另一个可疑的饮料盒,上面同样插着一枝羽毛。

  15分钟后,王炜下楼来对周围的人们说:“没事了。”

  这不是演习。一楼的牛奶盒里装着约750克炸药,二楼的饮料盒则装有约400克炸药。所幸在警察赶到之前导火索并没有被点燃。

  对于王炜来说,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排爆过程。8月13日下午,王炜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那个时候(打开牛奶盒时),听得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的。”

  炸药从哪里来

  王炜说,施爆者的炸药大都来自“三小企业”——小煤矿、小金矿、小采石厂,而这些小企业在爆炸物的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2002年9月17日,西安北郊龙首村的春天大舞厅发生爆炸,致20余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舞厅老板马某因此截肢。施爆者是36岁的郭宝荣,据称,她的动机只是“想除掉一直纠缠自己的‘旧情人’李某”,而其“新情人”孙永耀认为这很简单:“哪天我弄点炸药来,把他给炸了。”

  事发后,经警方调查,此案中使用的炸药和雷管是孙永耀从潼关某金矿“弄”来的。此前,孙曾在此金矿从事爆破工作,后辞工来到西安。据称,施爆前,孙永耀回到该金矿欲领取炸药和雷管,但未获准。而当孙换了一身矿工的衣服再去时,在塞给领料员30元钱之后,顺利地获得了这些他想要的东西。

  王炜说,按照规定,每批炸药从仓库里出来到进入爆破现场直至爆破完毕,都要有密切跟踪记录,但实际操作中往往很难做到。

  此外,“炸弹”制作方法获得之容易也令人担忧。制造“6·15麦当劳鼓楼店爆炸案”的徐永刚便是在恐吓敲诈包括数家商场、餐厅“无效”之后,用压力锅自制了一颗“炸弹”,在麦当劳餐厅的厕所内将其引爆。据王炜介绍,徐永刚的“炸弹”制作方法是从互联网上下载得来的。

  万人学防爆

  仅仅依靠警方的力量,显然不足以对付越来越频繁“发作”的爆炸或爆炸恐吓事件。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危爆科共有11名警员,其中专业人员只有4名,却要承担全市大型活动安检、出警排爆等多项任务。王炜说,由于爆炸或爆炸恐吓事件的频发,他们目前必须每日值班以便接警后及时出警,多数时候他们都是“倾巢而出”,而最多时一天竟连续出警4次。

  此外,排爆设备也是个问题。危爆科有一台“西北地区最先进的排爆机器人”,但这台机器人事实上已经“老”了——“现在第五代机器人都出来了,而我们还在使用这个第一代的产品。”

  8月14日,西安市公安局开始对全市大型商贸、超市、金融、餐饮、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网吧、特种行业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安全保卫人员进行“防爆”培训。

  据称,接受培训的人员将达万余名,其目的是“使安保人员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熟知处置爆炸等突发事件中维护现场、疏散群众、及时报警及其它必要的技能和法律知识,维护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和堵塞发生爆炸案件的各种安全漏洞”。

  王炜是此次培训中的主讲,他主编了一套《匿名威胁爆炸(爆炸恐吓)案件及可疑爆炸物处置手册》作为教材。他说,8月7日图书大厦发现可疑爆炸物时,工作人员竟不知道要将里面的人疏散,直到警察赶去了才这样做,“如果当时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

  如何主动治爆

  “万人学防爆”的措施在一定范围内仍被认为是“被动措施”,因为其前提为“发现可疑爆炸物”。而在“治爆”这样一项任务下,这样的方式显得多少有些被动。但如何争取主动,如何彻底切断施爆者的炸药来源,又如何根治施爆行为的“传染性”,至少目前看来仍是一道道难题。

  8月7日解放路图书大厦发现爆炸装置之后,西安市图书馆骤然加强了对进门的检查力度。

  此前,西安市针对“爆炸威胁”作出规定:大型公共营业场所须安装监视器,否则不得开门营业。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江波说,“治爆”的根本问题,仍然在于如何寻找一个“社会解压”的办法。他说,那些日积月累的个人怨怒因无人注意又无处排解,进而可能产生反社会心态,而社会疏导力量和防御力量的放松,便可能使其诉求于威胁公共安全的方式。一个例证是:在王大勇施爆前,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公开叫嚣“炸死前妻”,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直至其实施爆炸。

  江波给出的建议是:“积极控制——注意预警,加强教育,在人性疏导方面多加努力,寻找更为有效的办法。”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第32期,9月1日出版)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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