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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余秋雨诉杂志社编辑名誉官司一审在京败诉

2003年09月06日 14:45

  中新社北京九月五日电(于晶波常亮)五日,中国大陆著名作家余秋雨在“批判浪潮”引发的名誉官司中受挫。沸沸扬扬达数月之久的余秋雨诉北京某杂志社编辑肖夏林“侵犯名誉权”一案在京一审完结。北京市东城法院驳回了余秋雨要求被告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

  余秋雨诉称,被告在延续几年对其进行批判的浪潮中,开创了以不正当侵权手段编辑批判文集围攻其的先例,尤为甚者是被告撰写的《文化中的文化》一文从恶意批判发展到具体诬陷。

  余秋雨指,被告在文中关于“作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的说法属无中生有,严重侵害了其名誉权,故要求判令被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十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深圳送别墅”是当时文化界所传之信息,且被告关于其听此传言,因存在受评论性文章的时限性等诸多种因素限制,原告对这一信息的真实性未产生怀疑而予以使用的说法合乎事理,则不能基此认定此部分内容是被告无中生有的。故驳回原告余秋雨的诉讼请求。

  去年九月,余秋雨以侵权为名,将发行《秋风秋雨愁煞人》的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告上法庭,一审余秋雨胜出。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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