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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舆论普遍支持撤回国安(立法条文)条例草案

2003年09月06日 23:31

  中新社香港九月六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五日宣布撤回《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香港报章今日纷发表评论对特区政府的决定表示支持和理解。

  香港《文汇报》社评说,特区政府只是撤回条例草案,并非放弃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应正面持平看待撤回草案。这样做,既是为了集中精力发展经济,纾解民困,也是为了有足够的时间重新检讨有关立法工作,向社会各界作充分咨询,更好地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

  社评认为,既然特区政府已经撤回草案,持有各种不同意见的人士和团体应以大局为重,不要再纠缠于过往的争论,而应该集中精力搞经济。

  《大公报》的社评说,二十三条必须立法,而且要争取早日完成立法,这一点必须坚持,而落实的关键在特区政府。尽管在立法过程中出现过不少争议和忧虑,以至发生“七一大游行”五十万人上街,但总体上市民并不反对二十三条立法,对此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

  社评强调,要全力搞好经济争取早日立法。等经济好了,社会融洽了,市民怨气消了,只会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香港商报》发表社评表示,香港特区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的法律,是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必然要求,也是港人应该履行的公民义务。当前香港社会应搁置立法争议,全力振兴经济。

  《成报》社评指出,政府称中止二十三条立法程序的原因,一是希望能有充分咨询,消除社会人士对二十三条立法具体条文的疑虑;二是希望集中精力搞好经济,把握目前经济出现曙光的难得机会。我们欢迎政府的这个决定。

  社评说,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应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立法落实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是香港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也是市民应该履行的公民义务。对此,香港是没有讨价还价余地的。等到经济复苏,民怨纾缓,社会各界能心平气和地讨论时,也许二十三条立法可以更顺利地完成。

  《星岛日报》的社评表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争议,最理想的结果应该是争取以最宽松的条件完成立法责任,然后社会上下集中精神重建经济。希望现在撤回草案能令到市民心平气和,以一个更理性的心情,去看待立法和其它社会争议。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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