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九月十一日电(徐建峰)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闽侯“八·二六”爆炸事件原因已查明,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的十三名犯罪嫌疑人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八月二十六日晚十时四十二分,福州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德州二十一号民房发生剧烈爆炸,造成二十一人死亡、三十一人受伤的惨剧。据公安机关侦查,排除爆炸事件的人为因素,查明系存放民房中的大量氯酸盐类炸药(属极不稳定炸药)自燃自爆。
经查,犯罪嫌疑人夏朋昌(江西宜春市人)开办有江西省宜春市昌盛化工亮珠厂(去年三月被当地公安机关取缔),违反国家规定大量非法生产“亮珠”。从二00一年五月以来,夏朋昌在无任何审批手续和没有运输证的情况下,先后数次派人将三十吨“亮珠”非法运到闽侯,卖给犯罪嫌疑人闽侯人林其木、黄道福。林其木将大量“亮珠”等原材料存在闽侯上街镇沙堤村德州二十一号犯罪嫌疑人赵光铭两间平房内。
二00一年六月以来,林其木开始在多处非法大量制造、存放、销售烟花爆竹。由于德州二十一号两间平房存放数吨“亮珠”以及大量的硝酸钡、铝镁合金、铝粉、发射药等制造烟花爆竹的原材料,且不具备通风条件,大量爆炸物品长期堆积,于八月二十六日晚导致自燃爆炸。
涉案的十三名犯罪嫌疑人,现已由检察机关提交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