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日发表文章关注中国官方颁布管理办法,以遏制广播电视在黄金时段的广告时间过长、在电视剧中随意插播广告、在就餐时间播放让民众反感的广告等现象。
该报援引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教授的话指出,中国省级以下的地方电视台多数都在转播大电视台的节目时,插播自己的广告,或者依靠播放没有版权的电视剧插播自己的广告。
这名教授认为,《办法》中的有些规定很难在地方执行,例如不许在转播别人的节目中插播自己的广告,还有些恐怕难以查处。
《管理办法》同时还提到,“广播电视广告不得故意使用错别字或用谐音乱改成语。”“除注册商标及企业名称外,不得使用繁体字。”
该报文章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周孝正认为,规范广播电视正确用字和使用成语十分必要,电视对少年儿童的影响很大,像“默默无蚊”、“随心所浴”等篡改成语的广告,很容易误导儿童。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前天公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官方首次对广播电视广告的内容、播放总量、广告插播、播放监管等进行全面的规范。《办法》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