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史诗巨制《天地英雄》9月23日在故宫端门举行了盛大的全球首映新闻发布会,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获悉,这场群星荟萃的首映式险些因为一场官司举行不了。因认为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导演何平和演员姜文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北方瑞年国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周晨曾在该片首映式前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查封《天地英雄》拷贝和制止首映式的申请,但这一申请被二中院驳回。
北方瑞年公司和周晨提出申请的理由是:周晨创作了长篇电视剧剧本《英雄如花》,该剧本于1997年9月在江苏省版权局登记并获得版权证书。后来北方瑞年公司与周晨签订了著作权转让合同,北方瑞年公司也成为著作权人之一。1999年2月周晨与姜文在北京一宾馆会面,将《英雄如花》剧本大纲和剧本的主要部分交给了姜文。后来姜文参与了电影《天地英雄》的演出并对剧本提出了大量修改建议。北方瑞年公司和周晨事后发现,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人,编剧署名为何平、张锐的《天地英雄》剧本中有三分之一的内容剽窃了《英雄如花》的剧本,涉及《天地英雄》的主要故事、主要人物关系、主要情节及细节。他们认为自己的著作权因此受到侵害。考虑到《天地英雄》首映式于近期举行,他们请求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拥有的侵犯申请人著作权的《天地英雄》电影的拷贝及影像资料、各稿剧本原本;制止《天地英雄》在故宫端门举行的首映式活动。
据了解,此案是北京首例申请著作权诉前禁令的案例,涉及的影片投资逾亿元,被电影界称为2003年最值得期待的影片,有望问鼎奥斯卡奖项,同时又涉及中国第五代著名导演何平和著名演员姜文。由于此案影响重大,二中院对此十分重视,先后3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谈话。
该院审理后认为,此案被控侵权剧本《天地英雄》的作者为何平和张锐两人,被控侵权影片《天地英雄》的制作人和版权人均为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西安电影制片厂、哥伦比亚(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三方。但此案被申请人仅为何平和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从程序上看,涉案作品权利人不完全,即便作出禁令,也不具有可执行性。而且从现有证据看,在法律规定的诉前程序中,法院也不能判断申请人主张的侵权事实是否存在。因此二中院驳回了北方瑞年国际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周晨关于诉前停止侵权及证据保全的申请。(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