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日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在接受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第204期)采访时指出,当前,国有企业的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仍然处于攻坚阶段,改革过程中逐步暴露出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
是否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判断国有企业改革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已经进行了公司制改革,不少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离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不小差距。
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突出表现为不少国有企业还没有进行公司制改革,没有建立董事会。国资委监管的196家中央企业大部分是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其中不少是按《企业法》注册的,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由于一股独大,一些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不尊重或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少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决策、制衡和监督作用,内部人控制问题比较严重。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不少母公司对其所出资的重要子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管,或通过子企业逃避出资人的有效监管。这些年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一个重要的体制性原因就在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二是经营者的市场化配置尚未实现。主要表现为选拔任用企业负责人的方式和渠道单一,区别于党政领导干部、符合企业特点的管理办法还没有建立起来,选拔评价企业负责人的方法和标准不完善,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未形成。一方面相当一部分企业经营者自己决定收入分配方案和收入水平,另一方面企业经营者收入的货币化、透明度不高,职务消费不规范的问题相当普遍。
三是国有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尚未到位,平均主义、大锅饭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具体表现在经营管理和关键技术岗位上的职工收入低于劳动力市场价格,而一般岗位上职工的收入又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造成激励错位,对企业人员流动起到了逆向调节作用,人才留不住,冗员出不去。
二、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状况尚未根本改变。
十五大以来,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从总体上看,国有经济布局仍然过宽,结构不尽合理,影响了主导作用的发挥。从行业分布看,除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外,国有企业还广泛分布在其它行业和领域。在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竞争比较激烈的加工工业和一般性服务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营业收入仍然保持着相当份额。
此外,还有一大批需要破产关闭的企业。据初步调查,全国符合破产关闭条件的资源枯竭矿山和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还有2500多户,涉及职工近510万人,涉及金融债权2400多亿元。这些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生活费、医疗费、集资款等现象严重,职工生活困难。受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额度、政府财力及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制约,这些企业一时难以退出市场,不仅影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发挥,而且成为影响企业和当地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国有企业的历史负担沉重。
一是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问题仍很突出。据初步调查,中央企业中富余人员约占在职职工总数的1/3左右,目前尚有50万下岗职工没有出再就业中心,还有一些历年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人员没有实现再就业。不继续解决国有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问题,就不可能真正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二是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事业单位自办中小学1.9万所,约占全国同类学校的1/3;国有工业企业等单位自办医院近7300所,占全国医院总数的40%;中央企业兴办的学校17000多所、医院7000多所,共有职工达70多万。目前国有企业每年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超过500亿,同时,每年还要花费大量资金用于所在地的市政建设和自办的学校、医院及公检法等社会职能。据统计,全国国有企业一年用于办社会的资金支出达456亿元,中央企业办社会经费一年支出225亿元。目前,各地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展很不平衡,尤其是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严重滞后,成为影响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国有企业还遗留着大量呆坏帐和不良资产。全国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11%,中央企业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为5%。目前我们正准备对中央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从抽样调查结果看,实际比例肯定要高于帐面反映的情况。
李荣融指出,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着国有企业竞争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必须下决心尽快解决。
简历:
李荣融,1945年生,江苏苏州人。1968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63年后在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系学习。1968年参加工作,曾任副厂长、厂长。1986年后任江苏无锡市经委副主任、轻工业局局长、计委主任,江苏省计划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92年8月后任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对外经济合作司副司长,国家经贸委秘书长、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年后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9年12月后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1年2月任国家经贸委主任。2003年4月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是中共十六届中央委员。(范伟李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