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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 须改革建立新机制

2003年10月10日 18:26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十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温家宝指出,中国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增强中国企业竞争力,扩大出口和推动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几年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出口欠退税问题日益突出,使出口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给国家财政和经济运行带来隐患。出口欠退税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中央财政安排的出口退税资金不能满足出口贸易增长的需要,但从深层次分析,是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现行出口退税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出口退税结构不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要求,出口退税数额超出了中央财政承受的能力,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利于出口贸易的科学、规范管理,出口增长越快,中央财政负担越重。必须从改革机制入手,建立出口退税的新机制。

  温家宝说,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同时深化财政和外贸体制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出口竞争力,调整出口贸易结构、提高出口效益,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调动中央和地方发展出口贸易、加强退税管理的积极性,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目前,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外贸出口形势良好,国家外汇储备充足,推进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我们要不失时机地推进这项改革。

  温家宝指出,中央作出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策,是着眼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经济发展中矛盾和问题的积极措施。改革方案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地方和企业的意见,综合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改革的基本原则是:“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对出口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二是建立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增量的新机制;三是新增加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首先用于出口退税;四是调整出口产品结构,推进外贸体制改革;五是累计欠企业的退税款由中央财政解决。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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