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7日电 在“非典”时期参加阻挠巢湖市政府在东庵森林公园设置“非典”隔离区的刘友诚、盛二龙、柳祥兵、凌后云、陈来妹等5人,日前被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六个月和拘役六个月、五个月、四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4月29日至5月2日,东庵森林公园附近村民由于对“非典”的恐惧和无知,自发酿成了大规模扰乱社会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上述五被告人积极参与。致使在东庵森林公园及该公园与巢庐路交叉路口,共有14辆汽车被砸或被掀翻,6人被打伤;部分施工材料和设施被毁坏,直接经济损失达63265元;巢庐路交通多次被阻塞。此次群体性事件,导致巢湖市政府在东庵林场设置“非典”定点病区的筹建工作无法实施。(来源:安徽在线/晨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