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8日电 10月15日至16日,湖北省枣阳市委原书记曾宪荣涉嫌受贿一案在襄樊市高新区法院开庭。检察机关指控曾宪荣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8.28万元,港币14万元。
据检察日报报道,1998年至2003年3月间,曾宪荣利用担任宜昌县委副书记、县长及枣阳市委书记等领导职务的便利,通过“关照”他人做生意、帮助他人安排职务、收购企业等,收受贿赂19笔,共计人民币18.28万元、港币14万元。
向其行贿的人员,主要是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局长、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