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沽乐购超市防损员打死顾客”一事在本市引起较大反响,12名涉案防损员均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市二中院将公开开庭,依法审理此案。另据了解,被殴打致死顾客任某的亲属也将当庭提出20余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
据了解,此次被提起公诉的12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25岁,最小的李某,在案发时还不满18周岁,学历从初中到大专不等,他们的户籍地都是本市塘沽区或蓟县。其中,第一被告人谭某,今年20岁,塘沽区人;第二被告人李国营,22岁,蓟县人。
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查明:2003年7月19日下午4时许,被告人谭某、李国营、董某等12人,以被害人任某(外地来津打工人员、来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有偷李国营手机嫌疑为由,在塘沽乐购超市防损员办公室内,分别对任某拳打脚踢,并用皮带、PVC管、凳子等物进行殴打,直至被害人倒地。后被害人被送往塘沽医院医治。2003年7月21日8时许,被害人任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任某被较钝的物体打击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这12名被告人目无国法,无故殴打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天津日报/胡然、刘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