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二日电 题:情系于民监督明
中新社记者 朱大强
应对非典、收容变救助、加强吏治、惩治腐败……回望十届人大一年来的监督工作,凸显以人为本精神,力度明显加大,社会反响强烈。
让监督制约权力,民众希望人大监督迈出新的步伐。最近有关部门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如何反腐倡廉,加强监督,加强吏治?”成为人们对“两会”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人大监督与立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正像吴邦国委员长所说:紧紧围绕增强监督实效这一中心环节,开展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何谓“监督”?监,察看;督,指挥也。自古至今,对于官员的滥用权力、渎职、腐败等问题,没有监督或监督不利的教训是惨痛的。
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大发挥的监督作用显示出新的内涵: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
目前,各地人大监督正在逐步加强,不断有新举措。四川省二十三个省级部门共九十多亿元的预算支出,包括单位买小车、房屋维修、干部培训等都得经省人大代表审议后才能使用。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举行监督听证会,公民代表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一起作为听证陈述人面对面交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人大代表就重大问题约见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将成为一项制度,官员“问责制”将逐步形成。辽宁省兴城市人大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程序,对兴城市法院一错误执行裁定做出决议:责成法院撤销原裁定,按法律程序重新办理案件。这是对人大监督司法“个案”进行的有益探索,堪称成功模式。
十届全国人大监督工作也迈出新步伐,取得新实效,重点做好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关乎百姓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工作。
针对社会关注的收容遣送问题,全国人大审议了三位法学博士的建议书,并向国务院转达了意见,促使国务院改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为救助管理。这对推动法制建设、加强立法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强化财政预算监督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依法处理检查出的问题。在瘟疫肆虐时期,及时对国务院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进行监督,安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情绪。对司法活动的监督一刻都不放松,全国人大最近听取了高法关于“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和高检关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的汇报。然后,“两高”将向“两会”交答卷。
上述监督的做法和新尝试,在让政府部门官员们和司法部门执法者感到分量的同时,确实体现了情系于民,给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监督未有穷期,大量的政府、法律部门和社会问题不断花样翻新地摆在人大工作面前,人大监督亟须加强,监督能力和水平要不断提高。需要指出的是,一些地方人大在监督“一府两院”方面力度还较弱,以至于“监督不利”。人们期盼今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的关系理得更顺。
需要重视的是,目前上访量不断上升,但信访部门有限的权力、效率与民众愿望相去甚远,需加强各级人大信访机构的中心作用,创新此方面的监督制度。需要面对的是,监督工作的新课题:三年前沈阳市中级法院的工作报告没在市人代会上通过,引起了全国的强烈反响。此类问题,如何应对?有学者呼吁:在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专职常委的基础上,设立人大监察专员,使监督更上层楼。同时,人大监督要像中医诊病那样,注重“望、闻、问、切”四个方面,找准问题的要害,开出良方对症下药。
官方已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
根本的问题在于,人大监督迫切需要法律保障。可喜的是,经过十七年的酝酿,监督法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于是,人们有理由、有信心地说:有法可依,监督更明。让监督阳光的“紫外线”更强,辐射面更广,净化社会,惠及民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