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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犯 鞍山一女子给人当“二奶”被判重婚罪

2004年03月03日 15:25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千山晚报》报道,拥有迷人的身材、娇好的面容、令人羡慕的工作,却选择了给人当“二奶”。鞍山女子晓美(化名)因犯重婚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报道,今年30岁的晓美是鞍山市某医院护士。1995年,年仅23岁的她偶然认识一中年男子,晓美的纯真瞬间吸引了已有家室的男子,凭着自己手中的权利和雄厚的经济实力,该男子很快赢得了晓美的芳心。晓美明知该男子有妻室的情况下,公开与其同居,后生下一男孩。

  2003年,就在二人沉浸在“幸福”当中,晓美的“丈夫”东窗事发,晓美于2003年12月15日被鞍山铁东法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晓美明知该男子有妻室还与其同居,且生下一男孩。为此,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晓美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念及晓美认罪态度较好,故作出上述判决。(晓铁记者王兰)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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