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经营报副社长赵广泽被指控在单位投资盖建朝阳职教大厦过程中向合作方索贿50万元。昨天,在市二中院的审判席上,赵广泽辩称,对方是主动行贿,而且他后来把这笔钱交给了别的公司。
据市检二分院指控,2001年8月至9月间,赵广泽利用主管单位房地产项目——朝阳职教大厦的职务便利,在该大厦与其他单位联建和购并的过程中,向朝阳职教大厦项目的合作方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索要50万元并占为己有。
赵广泽则称,在报社与某公司联建中,对方想全部并购该项目,就用私下打点的方式希望报社能宽限还款期限,少还些钱。“2001年9月25日晚上,该公司的经理李某在香格里拉饭店停车场给了我一个手提袋,当时不知道装的是钱。”赵说,他不想牺牲报社的利益,就于第二天把钱交给了那家联建公司的总经理王某,算是代房地产公司还的50万元,王某还给他出具了收据。
针对此辩解,李某则证明说,赵以手头紧为借口向他索要了50万元。而王某也说,赵广泽没有给过他钱,收据也是后来出于朋友的情面给他开的。(记者/颜斐)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