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日电 据河南法制报报道,河南卢氏县官道口镇新坪小学学生集体食物中毒案,6月30日由卢氏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太升因犯投放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现年65岁的张太升系卢氏县官道口镇新坪村农民。1993年,张太升在新坪小学院内开办一农家饭店,供该校学生用餐,学校还给其发放一定的补助。2003年秋,新坪村农民王铁锁又在该校院外开办一农家饭店,亦供该校学生用餐。张太升对新坪小学在本年度内停发其所有补助和王铁锁的饭店抢自己的生意怀恨在心,产生报复念头。
2004年农历正月的一天傍晚,张太升趁新坪小学无人之机,在其室内将一包“毒鼠强”掺入事先购买的淀粉中拌匀后,连同芝麻糖、花生、元宵装在一紫红色布兜里,挂在王铁锁门上,后被不知情的王铁锁之妻王康凤拿回家中。2004年3月3日中午,王康凤用此淀粉给学生做汤食用后,致使该校59名学生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
事件发生后,卢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全力抢救,59名受害学生经抢救治疗现已痊愈。公安机关于3月6日晚将犯罪嫌疑人张太升抓获归案。(赵富林、张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