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0日电 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试点报备制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受到相关学者和报刊评论的肯定。
据《新京报》报道,制度反腐学者李永忠认为,反腐败不仅是严重的政治斗争,也是全国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前,台盟作为参政党不仅研究国家建设的良策,同时对贪官外逃也作了研究,并提出了很好的防治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就有党外监督的条款,此次试点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举措的推出就是党外监督很好的范例。
《光明日报》昨天透露,鉴于近几年职务犯罪嫌疑人负案外逃人数不断攀升,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腐败犯罪后,携巨款,阖家分批逃往海外的情况。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提交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这份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视,目前已决定从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按建议的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李永忠表示,台盟提出的“报备制度”具有很强操作性。中国过去一直采用“引渡”“追缴赃款”的办法来惩治负案外逃人员,那些都是着重事后追究的办法,而“报备制度”有利于实现源头反腐。即党和国家机关可以在一些领导的家属、子女出国时就查清他们使用的钱的来源,看这些领导人员的正常工资收入能否满足他们在外的工作、学习费用需求,最大程度地避免腐败行为发生,不会等人跑了之后再去追究。
李永忠同时指出,中央对各项有益的改革都是采取支持的态度,鼓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这项工作目前处于在“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单位”实行试点的阶段,体现了中央对台盟的建议采取了“积极采用,大胆试点”的态度,步伐十分稳健。
《京华时报》今天刊出署名“朱述古”的评论文章说, 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实质上是将反腐败关口前移,为外逃贪官加设了一道门槛。尽管这一制度不能从根本上预防腐败行为,但可以增大腐败的风险,使纪委等部门在查处腐败时掌握主动。应当明确,密切关注把亲属送出国的领导干部,并不带有“有罪推定”的成分。诚然,并不是每一个有亲属在国外留学、定居的领导干部一定有腐败行为和外逃倾向,但“真金不怕火炼”,报备制度不会冤枉好人,却能有效地防范坏人,防止心中有鬼的贪官的外逃梦得逞,并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谨慎用权、廉洁用权。
文章认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本身并不能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要从根本上打击权力寻租行为,必须从改革权力运行机制入手,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因此,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还必须和其他反腐败制度相配合,共同把“制度反腐”落到实处。(钱昊平、朱述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