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新年伊始,海关总署再一次打响治理“红包”攻坚战——制定出台禁止收受“红包”的暂行办法,并将于近期颁布实施。此办法的核心是在海关系统全面推行“红包”公布制度。
报道称,关员要对“红包”“一拒二退三上交”,谁送“红包”就公布谁,送“红包”者要列入重点监控名单。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在今年年初召开的全国海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海关总署党组明确要求,要抓紧出台禁止收受“红包”的暂行办法,部署全国海关专项整治收受“红包”问题。
据介绍,此项规定是海关总署、监察局在总结汕头海关等直属海关单位在本关区实行“红包”公布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起草的。核心是在海关系统全面推行“红包”公布制度。
2月1日,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受海关总署委托组织了对《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征求广东企业界意见。
据悉,对禁止收受“红包”制定专门的办法,并在实施立法前广泛征求管理对象的意见,这在国家机关尚属首次。座谈会上,代表认为海关针对“红包”问题进行立法,对于改善通关环境、防止和纠正收受“红包”的行为,提高海关关员防微杜渐意识和整个队伍抵御腐败能力,都将起到积极作用。(刘熙颖)